01 案件背景
2015 年 4 月,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意外险。王先生按时缴纳保费,认真履行着合同义务,为自己的未来增添一份保障,也给家人吃下一颗 “定心丸”。
保单↑
2024 年 2 月 10 日,一场悲剧降临。王先生驾驶的车辆在许广高速遭遇事故。当时,因雾天能见度低,一辆轿车在快车道追尾撞上王先生的车,这是第一阶段事故。一分钟后,另一辆车又撞上站在追尾车辆尾部的王先生,导致王先生当场死亡,事故还造成多车受损,这是第二阶段事故。经交警认定,王先生在两次事故中均承担次要责任。
责任划分↑
王先生的离世,让整个家庭陷入巨大悲痛。他的父亲、母亲、妻子和女儿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份保险单,他们希望保险理赔能在经济上给予这个破碎的家庭一丝慰藉。
死亡证明↑
02 保险拒赔
然而,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时,却遭遇重重阻碍。保险公司认为王先生是站在高速公路快速车道遭受车辆碰撞而身故,不属于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理赔范畴,仅支付了 100,000 元意外身故保险金,剩余 900,000 元保险金拒绝赔付。这让本就深陷痛苦的一家人更加绝望,他们无法接受保险公司这样的决定。
03 委托泽良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王家人没有选择默默忍受。在众多的律所中,他们注意到了专注于保险拒赔业务的泽良律师事务所。经过慎重考虑,他们咨询了泽良律所,在咨询过程中,泽良律师耐心倾听王家人讲述投保过程、事故发生经过以及与保险公司沟通的情况,详细询问每一个细节。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师迅速展开行动。他们全面搜集和整理案件相关证据,包括保险合同、事故认定书、理赔沟通记录等,还深入研究保险条款和相关法律条文。通过细致的梳理和分析,他们发现保险条款中关于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的理赔条件属于格式条款,且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向王先生明确说明,该条款应属无效。
04 最终结果
经过不懈努力,法院在一审中支持了我方的诉求,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90万元。
一审结果↑
保险方不服,继续提起上诉,泽良律师没有让步,二审中依然充分准备、据理力争,最终维持原判!
最终结果↑
这一判决结果让王先生家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也为他们在黑暗中带来了光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让他们能更好地面对未来的生活。
本案亲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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