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7
3326 赌博类案件定性的争议焦点在于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分。赌博罪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陈某某(化名)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六个月,泽良刑事团队凭借对法律规定的把握,成功说服法院将定性改为赌博罪,最终判处缓刑。
2025年春节期间,陈某某回厦门同安老家,邀请十余名亲戚朋友到家中用扑克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金额较大。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后,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三年六个月。
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普遍认为,开设赌场罪的核心特征是"开设",即设立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通常表现为组织经营行为的固定性、持续性和开放性;赌博罪的"聚众赌博"则是临时组织他人赌博,具有临时性、偶然性、封闭性。
本案中:其一,陈某某使用的是自家住宅,并非专门用于赌博的固定场所,赌博活动系春节期间临时进行;其二,参与人员均为其亲友,并非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其三,陈某某未雇佣人员管理、望风、记账,未制定赌博规则和管理制度;其四,活动持续时间较短,并非长期稳定进行。完全符合聚众赌博特征,不符合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
庭审中,团队围绕两罪区分标准及在案事实展开辩论,并援引厦门中院、福建高院生效判例作为参考。
法院认定开设赌场罪罪名不成立,陈某某构成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两罪社会危害性不同,法定刑期天差地别,准确区分边界是此类案件辩护核心。泽良刑事团队长期深耕刑事辩护实务。如您或家人面临刑事风险,请勿轻易放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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