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9
381 在工伤维权案件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往往是认定工伤、获得赔偿的首要前提。然而,现实中许多劳动者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受伤后陷入维权困境,用人单位以“非正式员工”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正是这样一起典型的未签劳动合同工伤纠纷——厦门某公司员工王某甲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公司却以未签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拒绝赔偿。泽良工伤律师通过细致梳理证据、精准运用法律,最终突破劳动关系认定难题,助力王某甲获赔二十余万元,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023年6月的一天清晨,厦门某公司的员工王某甲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前往公司上班。王某甲在该公司已工作近两年,但入职时公司并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也是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然而,就在王某甲行至公司附近路段时,一辆闯红灯的轿车突然冲出,王某甲躲避不及,重重摔倒在地,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王某甲左尺骨骨折、左肱骨远端骨折,伤情严重,需住院手术治疗。
事故发生后,王某甲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希望公司能协助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却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正式员工”为由,拒绝承认与王某甲存在劳动关系,更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王某甲躺在病床上,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公司的冷漠态度,感到万分无助。他多次向公司负责人解释自己确实在该公司工作,但对方始终避而不见。王某甲说:“我在这家公司干了快两年,工资都是公司发的,怎么一出事就不认账了?”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王某甲的家人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工伤案件方面经验丰富,便拨打了咨询热线。泽良工伤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迅速介入,指导王某甲收集证据,并决定先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劳动关系。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能否认定王某甲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而,公司坚决否认劳动关系,使得工伤认定程序无法启动,赔偿更是无从谈起。
泽良工伤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制定了周密的维权策略。首先,律师发现王某甲虽未签合同,但公司每月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且转账记录清晰可查,这成为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其次,律师指导王某甲收集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材料,进一步补强证据链。此外,律师还注意到,公司在王某甲入职后曾为其缴纳过一段时间的社保,虽然之后中断,但社保缴纳记录同样能佐证劳动关系的存在。
在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中,律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完整的证据材料,并详细阐述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仲裁庭经审理,认定王某甲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律师针对公司提出的“王某甲系临时工”等抗辩,逐一反驳,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随后,律师协助王某甲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顺利获得《工伤认定书》。然而,公司再次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试图推翻工伤认定。律师预判到公司的拖延策略,提前准备了相关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在行政诉讼中据理力争,最终法院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
在工伤待遇仲裁阶段,公司仍试图降低赔偿标准。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相关规定,详细计算了王某甲的各项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经过多轮交锋,仲裁庭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裁决公司支付王某甲各项工伤待遇共计二十余万元。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仲裁结果。
最终,在律师的持续跟进下,公司主动提出和解,并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赔偿款。王某甲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说:“如果不是泽良工伤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还一直耐心帮我,让我重新相信了法律。”
本案的成功,不仅为王某甲争取到了应得的赔偿,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后依然有权获得赔偿。若遇到类似困境,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泽良律所将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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