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1
64 在工伤维权中,最让劳动者头疼的往往不是工伤认定本身,而是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利用劳动者对法律的不了解,诱使其签订一份“私了协议”,以极低的赔偿金草草了结。这种协议是否有效?劳动者能否反悔?这是许多工伤职工面临的普遍困惑。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赔偿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以“私了”为名剥夺。本案中,台州某企业职工王某某在发生工伤后,被公司诱导签订了仅赔偿3万元的私了协议,后经泽良工伤律师介入,成功突破协议限制,最终获赔27万余元,充分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王某某是台州某制造企业的一名操作工,2023年5月的一天,他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左手不慎被卷入传送带,导致左手中指和无名指严重挤压伤。事故发生后,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王某某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王某某左手中指骨折、无名指肌腱断裂,经过手术和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5万余元。
住院期间,公司人事部门多次找王某某谈话,表示公司已经为他垫付了医疗费,并愿意额外支付3万元作为“工伤补偿”,条件是王某某签署一份“一次性了结协议”,承诺此后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王某某文化程度不高,对工伤法律知之甚少,又担心拖久了公司不认账,便稀里糊涂地在协议上签了字。
出院后,王某某在家休养,因手部功能受限,无法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收入骤减。他偶然在手机上看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工伤普法视频,了解到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远不止3万元,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坑”了。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了泽良律所的咨询热线。
泽良工伤律师在详细听取案情后,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王某某签署的私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是否可以撤销?律师告诉王某某,虽然法律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但若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且劳动者在签订时对自身权利存在重大误解,法院极有可能支持撤销协议。
王某某决定委托泽良律所代理此案。律师随即展开全面调查,发现公司未依法为王某某缴纳工伤保险,这意味着所有赔偿应由公司自行承担。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关键证据,并协助他申请了工伤认定。经劳动能力鉴定,王某某被评定为工伤九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浙江省相关标准,王某某应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合计约27万元。而公司仅支付了3万元,相差悬殊。
律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撤销私了协议,并主张全部工伤待遇。仲裁庭上,公司辩称王某某自愿签署协议,且已实际履行,协议合法有效。泽良律师则指出,王某某在签订协议时,对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完全不了解,公司也未告知其法定权利,导致其产生重大误解;且3万元赔偿远低于法定标准,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应予撤销。
仲裁庭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认定私了协议因显失公平而无效,支持了王某某的全部仲裁请求。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维持了仲裁裁决,判决公司支付王某某工伤赔偿款共计27.3万元。
收到判决后,王某某激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工伤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讨回了公道,还让我重新相信了法律。”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王某某争取到了应得的赔偿,也警示广大劳动者:在工伤发生后,切勿轻易签署私了协议,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泽良律师事务所深耕工伤领域多年,以“责任为先,全力以赴”为信念,已帮助超万名工伤职工成功维权。若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类似困境,欢迎拨打咨询热线:0592-597352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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