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2
49 在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往往成为案件走向的关键。然而,家暴取证难、认定难,是许多受害者面临的现实困境。当暴力发生在隐秘的私域,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成为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核心法律原则是:家庭暴力受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且该申请不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在漳州的一起离婚纠纷中,泽良离婚律师通过系统取证,成功为受害者李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在离婚诉讼中促成对李某有利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安排。
李某,一位漳州市的普通职员,婚后长期遭受丈夫王某某的言语侮辱与肢体暴力。起初,李某因顾及家庭与子女,选择隐忍。但暴力不断升级,某次冲突中,王某某甚至持械威胁,李某身心俱疲,最终决定离婚。
李某向泽良律所求助。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指导李某收集证据:包括多次报警记录、医院验伤报告、微信聊天记录中王某某的威胁言论、以及邻居的证人证言。同时,律师协助李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同步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中,王某某否认家暴,辩称李某的伤痕系意外所致。泽良律师出示了完整的证据链,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最终法院认定家暴事实成立,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依据家暴事实,判决准予离婚,李某获得子女抚养权,并在财产分割上获得适当倾斜。
李某感慨:“如果不是泽良律师的坚持与专业,我可能还在恐惧中挣扎,是法律给了我重新生活的勇气。”
家暴不是家务事,法律是您最坚实的后盾。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4006191869,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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