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309 在重疾险理赔纠纷中,投保人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往往是保险公司拒赔时最常援引的理由。一旦被认定为“带病投保”或“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便可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然而,如实告知的范围并非无限扩大,保险公司的询问方式、询问内容以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都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
保险法确立的“询问告知主义”原则意味着,投保人只需对保险公司明确询问的事项如实作答,对于未经询问或概括性询问的内容,不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告知。在深圳,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因健康告知争议引发的重疾险拒赔案。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团队介入后,通过精准锁定保险公司询问瑕疵与解除权超期等核心问题,成功帮助当事人获赔五十余万元保险金。
王某某是深圳一家科技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工作节奏快、压力大。2021年,他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五十万元,并附加了特定疾病额外给付责任。投保时,保险代理人通过电子投保单询问了若干健康事项,其中涉及“是否曾患有甲状腺结节、囊肿或其他甲状腺疾病”。王某某回忆,自己确实在几年前的一次体检中被查出有甲状腺结节,但当时医生告知结节很小,无需特殊处理,定期复查即可,因此他并未将此视为严重疾病。在填写健康告知时,对于该项询问,他勾选了“否”。
2023年初,王某某在一次年度体检中发现甲状腺结节形态异常,经进一步穿刺检查,被确诊为甲状腺乳头状癌。确诊后,他很快接受了手术治疗,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在调查其既往就诊记录后,发现王某某在投保前已有甲状腺结节的相关检查记录,遂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作出了解除保险合同并拒绝赔付的通知。
保险公司认为,王某某在投保时明知自己存在甲状腺结节,却未在健康告知中如实填写,属于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因此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付责任。
收到拒赔通知后,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他觉得自己并非有意隐瞒,只是认为甲状腺结节是常见小问题,根本没想到会与癌症扯上关系,更没想到保险公司会以此为由拒赔。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和后续康复支出,他一度陷入焦虑。经朋友介绍,他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希望专业律师能帮他讨回公道。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未告知甲状腺结节的行为,是否构成保险法上的“未如实告知”,以及保险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合法有效。
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
首先,律师发现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询问存在瑕疵。电子投保单中关于甲状腺疾病的询问属于概括性询问,并未明确区分结节的大小、性质、是否需要治疗等具体情形。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公司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对于询问不明确或概括性的条款,不应苛求投保人作出精确判断。王某某的甲状腺结节体积小、分级低,医生未建议治疗,普通人通常不会将其等同于“甲状腺疾病”,因此其勾选“否”并不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
其次,律师重点审查了保险公司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保险公司自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本案中,保险合同成立于2021年,保险公司于2023年才作出解除通知,已超过两年不可抗辩期。即便保险公司主张王某某未如实告知,其解除权也已因超期而消灭,必须承担赔付责任。
在证据策略方面,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并固定了历年的体检报告、投保时的电子投保单截图、与保险代理人的沟通记录以及保险公司发出的拒赔通知书。同时,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投保时的电话回访录音,证实在回访过程中保险公司并未就甲状腺结节事项进行再次确认,进一步印证了保险公司询问义务履行不到位。
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王某某存在主观故意,并试图以“带病投保”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泽良律师则紧扣“询问告知主义”和“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指出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未进行针对性询问,且在合同成立两年后无权解除合同。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就甲状腺结节事项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询问,王某某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告知的情形;同时,保险公司行使解除权已超过法定期限,解除行为无效。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并向王某某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及特定疾病保险金共计五十余万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某长舒了一口气:“如果不是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我厘清这些法律问题,我可能真的就放弃了。这个结果不仅解决了我的经济压力,也让我对保险和法律有了新的认识。”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360+,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CCTV《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同时获得全国多家官媒报道认可。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业务覆盖意外险、雇主险、重疾险、医疗险、寿险、车险、财产险、责任险、航运保险等。如遇保险拒赔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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