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285 出借银行卡、代收转账、帮人取现,这些看似举手之劳的行为,近年来却频频被卷入刑事案件。很多人直到被刑事拘留,才第一次听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个罪名。而这类案件最核心的争议,往往不是「钱去了哪里」,而是「当事人到底知不知道这笔钱来路不正」。
在刑法中,主观「明知」是掩隐罪成立的关键要件。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资金涉诈涉赌,就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杭州一起掩隐罪案件中,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律师正是紧扣这一核心,在审查起诉阶段突破主观明知认定难题,最终帮助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李某,杭州某公司职员,平日工作稳定,与家人生活在杭州。2024年下半年,一位多年未联系的朋友找到李某,称自己做生意需要周转,想借用李某的银行卡接收几笔货款,并承诺给予一定「手续费」。李某起初有些犹豫,但考虑到对方是旧识,又觉得只是借卡收款,便答应了。
此后几个月内,李某的银行卡陆续收到多笔转账,金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按照朋友的要求,李某将到账资金转出至指定账户,有时还帮忙取现。直到2025年初,公安机关找到李某,告知其银行卡涉及一起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流转,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
突如其来的抓捕让李某和家人措手不及。李某反复解释,自己只是帮朋友收款转账,根本不知道这些钱是诈骗所得。但公安机关认为,李某多次操作、收取手续费,应当知道资金来路可疑,其行为已涉嫌犯罪。
案件进入审查批捕阶段后,李某家属通过多方了解,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刑事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了李某,详细了解借卡经过、资金往来细节以及李某与朋友的关系背景。
掩隐罪的核心在于「明知」。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明知应当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情况、资金异常程度等综合判断,不能仅凭客观行为推定。泽良刑事律师发现,李某与借卡人虽有旧交,但对其真实业务并不了解;涉案资金虽有多笔,但李某并未从中获取明显异常的高额回报;且李某在收到银行风险提示后曾主动询问朋友,对方以「生意往来」搪塞。这些细节说明,李某对资金违法性的认知程度存疑,不能简单推定其「明知」。
围绕这一突破点,泽良刑事律师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其一,梳理李某与借卡人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证明双方系普通朋友关系,李某对所谓「生意」并无深入了解。其二,调取银行卡流水与手续费记录,说明李某所得报酬与正常帮忙转账的合理费用相当,不存在明显异常获利。其三,收集李某的学历、职业、生活背景材料,证明其不具备识别复杂资金违法性的专业能力,主观恶性较低。
在证据固定后,泽良刑事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述李某主观明知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同时,律师预判公安机关可能补充新的资金流水证据,提前准备了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强调即便资金客观上涉诈,也不能倒推李某主观上必然知情。
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采纳了泽良刑事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李某被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泽良刑事律师继续跟进,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进一步论证李某的行为更符合被他人利用的情形,其本人亦是受害者。经过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检察机关最终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那天,李某说:「从被带走那天起,我一直觉得自己说不清楚,是泽良刑事律师帮我把事情一件件理明白了。」
掩隐罪案件中,「借卡」「代收」「取现」等行为极易被卷入刑事风险。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当事人主观明知。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深耕刑事辩护十余年,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尤其擅长从证据链中寻找主观明知的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等结果。如遇刑事法律问题,可拨打泽良刑事律师专线:0592-5973521,专业刑事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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