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3
280 重疾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常以“既往症”“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而癫痫这类神经系统疾病更是拒赔高发区。投保人往往在确诊后才发现,理赔门槛远比想象中高。
保险法第十六条确立了“询问告知主义”,即投保人仅对保险公司明确询问的事项负有如实告知义务。本案中,重庆一名癫痫患者被保险公司以“投保前存在病史未告知”为由拒赔,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通过病历溯源与询问范围分析,成功打破拒赔壁垒,助力当事人获赔五十万元保险金。
一、案情还原
当事人李某,重庆某企业职员。2021年,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额五十万元。投保时,保险公司通过电子投保单进行了健康询问,李某均按询问事项如实填写,未提及癫痫相关病史。
2024年初,李某因突发意识障碍伴肢体抽搐入院,经重庆某三甲医院神经内科确诊为“症状性癫痫”。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病情虽得到控制,但后续需长期服药。李某想起自己投保的重疾险,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调取李某医保记录后发现,李某在投保前两年曾因“头晕待查”在门诊就诊,病历中记载“既往有类似发作史,建议神经内科随诊”。保险公司据此认定李某投保前已存在癫痫相关症状,属于“带病投保”,且未在健康告知中如实告知,遂下达拒赔通知书,并解除保险合同。
李某感到十分委屈:投保时业务员并未详细询问癫痫病史,电子投保单上的健康问题他都是按自己理解填写的,门诊病历中的“类似发作史”也只是医生初步问诊的记录,并未确诊。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李某不知如何是好。
经朋友推荐,李某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保险拒赔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保险公司的拒赔逻辑存在明显漏洞,决定接受委托,帮助李某维权。
二、争议焦点
保险公司主张:李某投保前门诊病历已记载“类似发作史”,说明其投保时已存在癫痫相关症状,属于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
李某的真实感受:投保时根本不知道自己会得癫痫,门诊医生也只是说“头晕待查”,并未确诊任何疾病,保险公司现在拿一份没有确诊结论的门诊记录来拒赔,实在不公平。
核心法律争议:李某投保前门诊病历中的“类似发作史”是否构成保险法意义上的“既往症”?保险公司是否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询问?李某是否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
三、法律分析与策略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证据梳理与法律分析,确定了三个关键突破点。
关键突破点一:门诊病历未确诊,不构成“既往症”。
律师调取了李某投保前的全部门诊病历,发现病历中仅记载“头晕待查”“建议神经内科随诊”,并未明确诊断为癫痫。根据保险条款对“既往症”的定义,通常指投保前已确诊的疾病或已有明确症状且需治疗的疾病。李某投保前并未确诊癫痫,门诊记录仅为初步问诊,不能等同于确诊疾病。
关键突破点二:保险公司询问范围有限,未明确询问癫痫病史。
律师仔细审查了电子投保单,发现健康告知部分仅笼统询问“是否患有神经系统疾病”,并未明确列出“癫痫”或“抽搐”等具体症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保险公司未明确询问癫痫相关症状,李某未主动告知不构成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关键突破点三:保险公司解除权已过除斥期间。
律师发现,保险公司在2024年3月收到理赔申请后,于2024年8月才发出拒赔及解除合同通知。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自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保险公司从调查到发出通知已超过法定期限,解除权已消灭。
证据策略方面,律师指导李某收集了投保前的全部门诊病历、投保时的电子投保单截图、与保险业务员的沟通记录,并申请法院调取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卷宗,固定了保险公司调查时间与通知时间的关键节点。
诉讼预判方面,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主张李某在投保时未主动披露“类似发作史”,并可能申请医学鉴定。为此,律师提前咨询了医学专家,确认“类似发作史”在临床上不具有确诊意义,并准备了相关医学文献作为辅助证据。
最终,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李某向重庆某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五十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四、办案结果
庭审中,双方围绕“既往症”认定与如实告知义务展开激烈交锋。
第一回合:保险公司主张李某投保前已存在癫痫症状,属于带病投保。律师回应,门诊病历中的“类似发作史”仅为医生问诊记录,未确诊任何疾病,且保险公司健康告知未明确询问癫痫,李某不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形。法院采纳了律师观点,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李某投保前已确诊癫痫。
第二回合:保险公司主张解除合同合法有效。律师指出,保险公司从2024年3月收到理赔申请,至2024年8月才发出解除通知,已超过保险法规定的三十日除斥期间,解除权已消灭。法院经审理查明,保险公司内部审批流程确实超过了法定期限,认定其解除权已消灭。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险金五十万元。保险公司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李某顺利拿到理赔款,后续治疗有了经济保障。
李某感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打赢了官司,更让我重新相信了法律。”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360+,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CCTV《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同时获得全国多家官媒报道认可。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
如果您也遇到保险拒赔问题,欢迎联系泽良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592-5973521
© 2023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