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9
219 在工伤维权中,最让劳动者无助的情形之一,就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事故,用人单位往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推卸责任,让工伤认定寸步难行。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没有合同,是否就意味着无法维权?答案是否定的。法律保护事实劳动关系,关键在于能否用证据还原用工事实。
本案中,厦门一名装修工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因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否认劳动关系、拒绝赔偿。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介入后,通过细致取证与多轮程序应对,最终帮助当事人确认劳动关系、完成工伤认定,并获赔二十余万元。
王某某是厦门市一名装修工,经熟人介绍进入某公司从事装修工作。入职时,公司以「临时用工」为由,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王某某法律意识不强,觉得有活干、能按时领工资就行,并未在意合同的事。这一干,就是将近三年。
某日清晨,王某某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前往公司承接的项目工地。途中,一辆转弯的小轿车将其撞倒,王某某当场昏迷。经送医诊断,其左尺骨冠状骨折、左肱骨远端骨折,需住院手术治疗。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家属找到公司,希望公司协助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却表示,王某某是「临时工」,双方没有劳动合同,公司不承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更谈不上工伤赔偿。由于没有劳动合同,王某某的工伤认定申请一度陷入停滞。
躺在病床上的王某某既委屈又无助:干了近三年,怎么就成了「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费、手术费压得一家人喘不过气,后续康复更不知如何是好。经熟人介绍,王某某家属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委托泽良工伤律师处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王某某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进而能否认定工伤。
接受委托后,泽良工伤律师迅速展开调查。第一,律师发现,公司虽未与王某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曾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有部分工资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这些痕迹成为证明用工关系的关键线索。第二,律师指导王某某家属收集了工作地点照片、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与公司管理人员的沟通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逐步还原王某某长期、稳定地为公司提供劳动、接受公司管理的事实。第三,针对公司可能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律师提前梳理了工资支付、用工管理、业务归属等方面的证据链,做好确认劳动关系之诉的全面准备。
随后,泽良工伤律师代理王某某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仲裁机构经审理,采纳了我方提交的工资发放记录、个税代扣记录及工友证言等证据,认定王某某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二审均维持了劳动关系成立的认定。
劳动关系确认后,工伤认定程序顺利推进。但公司仍不配合,对工伤认定结论提起行政诉讼,试图拖延时间。泽良工伤律师全程应对,在行政诉讼中据理力争,法院最终认定工伤认定书合法有效。
在工伤保险待遇仲裁阶段,律师结合王某某的伤情、住院记录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精准核算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赔偿。面对完整的证据链和清晰的法律依据,公司最终主动提出和解,确认赔偿金额二十余万元。在律师的持续跟进下,赔偿款如期到账。
「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工伤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拿到赔偿款后,王某某感慨地说,「没签合同,我以为这钱永远要不回来了。」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未签劳动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劳动者依然可以依法维权。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工伤理赔遇阻、劳动关系难以确认等困境,可拨打咨询电话 0592-5973521,泽良工伤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分析与维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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