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1
208 寿险理赔中,被保险人突然离世后,保险公司以“既往症未告知”“死因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拒赔,是许多家庭在悲痛之余遭遇的二次伤害。寿险合同的核心,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寿命的承保,只要不属于法定或约定的免责情形,保险公司就应当依约给付保险金。今天要讲述的,就是深圳一起寿险拒赔案件——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突破“既往症”与“死因不明”的双重抗辩,最终助力家属获赔一百二十万元。
李某,深圳某企业职员,四十余岁,身体一向硬朗,平时工作繁忙,很少请假就医。出于对家庭的责任感,李某多年前通过保险代理人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一百二十万元,指定其配偶张某甲为受益人。投保时,李某如实填写了健康告知问卷,对于问卷中明确列出的疾病询问事项,均勾选了“否”。此后多年,李某按时缴纳保费,合同持续有效。
某日清晨,张某甲发现李某在卧室中呼之不应,随即拨打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场后确认李某已无生命体征。公安机关经现场勘查及法医初步检验,排除了他杀可能,结合家属陈述及李某近期工作强度较大等情况,推断死亡原因系心源性猝死。由于家属沉浸在巨大悲痛中,未申请进一步尸检,遗体随后火化。
处理完后事,张某甲整理李某遗物时发现了那份寿险合同,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调查后,向张某甲发出《拒赔通知书》,理由是:经调查发现李某在投保前数年内存在多次门诊就诊记录,涉及血压偏高、心律不齐等诊断,属于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既往症”,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同时,因遗体已火化,无法通过尸检明确死亡原因,不能证明李某的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张某甲拿着拒赔通知书,几近崩溃。她想起李某投保时明明逐项回答了健康告知,代理人也没有要求提供体检报告,怎么几年后就成了“带病投保”?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丈夫突然离世已经让家庭失去了支柱,保险公司却以“死因不明”为由将举证责任完全推给家属。经朋友介绍,张某甲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一、李某投保时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能否以“既往症”为由解除合同并拒赔;二、在遗体已火化、无法尸检的情况下,死亡原因的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家属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及急救记录能否作为认定保险事故性质的依据。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迅速梳理了案件的关键突破点。第一,关于如实告知义务,律师调取了投保时的完整投保单及健康告知问卷,发现问卷中并未就“血压偏高”“心律不齐”等具体症状进行明确询问,仅以概括性条款要求投保人自行告知。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证明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询问,且投保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本案中,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其询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其拒赔理由缺乏事实基础。
第二,关于死因举证责任,律师指出,寿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死亡”,免责条款则需保险公司举证证明存在免责情形。本案中,公安机关已出具证明排除他杀,急救记录也载明了现场情况,家属已尽到初步举证责任。保险公司若主张李某系因既往症导致死亡并据此免责,应当由其承担举证责任,而非将无法尸检的不利后果强加给家属。
第三,关于保险合同解除权,律师发现保险公司在发出拒赔通知时,距离其知道李某就诊记录已超过三十日,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保险公司自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保险公司已丧失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的权利,更无权据此拒赔。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张某甲收集并固定了以下关键材料:完整的寿险合同及投保单原件、历年缴费凭证、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及现场勘查记录、急救中心出诊记录、李某生前的门诊病历(用以证明就诊内容与保险公司主张的“既往症”是否存在直接关联)。同时,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保险公司理赔调查阶段的内部审核记录,发现其在调查结论中亦未明确认定李某死亡与所谓既往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诉讼中,保险公司坚持抗辩称:李某投保前已有心律不齐等就诊记录,属于未如实告知;且遗体火化导致死因无法查明,家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泽良律师回应:健康告知问卷并未就“心律不齐”进行具体询问,保险公司以概括性询问主张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知道就诊记录后超过三十日未行使解除权,已丧失解除权;死亡证明及急救记录已能初步证明保险事故性质,保险公司若主张免责,应就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李某死亡系由特定既往症直接导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在投保时就相关症状进行了明确询问,李某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告知的情形;保险公司在知道解除事由后超过三十日未行使解除权,解除权已消灭;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急救记录可以初步证明被保险人死亡的事实,保险公司主张免责但未能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张某甲支付保险金一百二十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张某甲哽咽着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这笔钱不只是赔偿,更是对我丈夫一生负责的交代。”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360+,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CCTV《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业务覆盖意外险、雇主险、重疾险、医疗险、寿险、车险、财产险、责任险、航运保险等。如遇保险拒赔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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