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浙江地区强奸罪指控为何难推翻,泽良律所突破关键证据矛盾,助力当事人获不起诉
2026-10-06      152     

强奸罪案件中,被害人与嫌疑人的陈述往往各执一词,客观证据稀缺,案件事实的认定高度依赖言词证据的审查与印证。一旦被立案侦查,当事人和家属面对的是国家公权力的追诉,如何在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有效辩护、避免案件带着疑点进入审判,是这类案件最核心的法律争议。


刑事辩护的基本原则是存疑有利于被告,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在浙江地区,一起因熟人关系引发的强奸罪指控案件中,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律师通过细致审查证据链中的关键矛盾,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到不起诉决定,避免了当事人被错误定罪。


李某,浙江杭州一家互联网公司的普通职员,三十出头,已婚,有一个刚上幼儿园的孩子。工作稳定,生活平淡。


2024年夏天,李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王某某。两人互加微信后,偶尔聊天。据李某陈述,此后两人有过几次单独见面,关系逐渐亲近。


某日晚,李某与王某某相约吃饭,饭后一同前往王某某租住的公寓。次日凌晨,王某某拨打报警电话,称李某在其住处对其实施了强奸。公安机关当日出警,将李某从家中带走,以涉嫌强奸罪对其刑事拘留。


消息来得毫无征兆。李某的妻子张某某接到通知时,整个人瘫坐在沙发上,反复说着同一句话:“不可能,他不是那样的人。”但法律程序不会因为家属的否认而停下。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强奸罪”三个字,意味着李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后,公安机关调取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公寓监控,并对王某某进行了身体检查。初步证据显示,两人确实发生过性关系,但关于是否违背王某某意志,双方各执一词。王某某称自己明确拒绝并反抗;李某则坚称对方是自愿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暴力或威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王某某坚持指控,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初步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犯罪事实,拟对李某提起公诉。


张某某在朋友推荐下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第一次见面时,她带着一摞材料,手一直在抖。她说:“我问过他很多次,他都说没有强迫。我不知道该信谁,但我信他。”泽良刑事律师接待后,当天即安排会见李某,详细了解案发经过。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现有证据能否证明性行为违背了王某某的意志。强奸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本案没有监控录像直接拍到房间内的情况,没有明显的暴力伤痕,双方对是否自愿的陈述完全对立。


泽良刑事律师介入后,迅速梳理出三个关键突破点。


第一,微信聊天记录的时间线存在断裂。案发前一周,王某某与李某的聊天内容显示双方互动正常,王某某主动邀约见面,语气轻松。案发当天的聊天记录中,王某某在见面之前还发送了“你几点到”等信息,语气并无异常。泽良刑事律师指出,这些记录虽不能直接证明案发时的意愿,但能反映双方关系的真实状态,与王某某事后所称“一直很抗拒”的陈述存在明显矛盾。


第二,身体检查报告未见明显反抗伤。王某某的检查报告显示,其身体表面未见抓痕、淤青等典型反抗伤。泽良刑事律师查阅相关司法解释和判例后认为,虽然无伤痕不等于自愿,但结合双方陈述中关于行为过程的描述,缺乏暴力痕迹这一事实,使得“违背意志”的认定存疑。


第三,王某某陈述中存在多处前后不一致。泽良刑事律师在阅卷时发现,王某某在首次询问时称自己“大声呼救”,但在后续陈述中又改口称“没有喊叫,怕邻居听到”。关于反抗方式、事发后为何没有立即离开等细节,王某某的多次陈述也存在出入。这些矛盾虽然细微,但在缺乏客观证据的案件中,足以动摇指控的根基。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刑事律师重点指导李某家属收集和固定了以下材料:双方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包括语音和转账记录;公寓监控中两人进出时的状态画面;王某某在案发后与李某的微信对话,其中王某某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恐惧或愤怒情绪,反而询问李某“到家了吗”。这些材料被系统整理后,作为补充证据提交给检察机关。


预判到检察机关可能坚持起诉,泽良刑事律师提前准备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述“证据存疑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这一原则,并附上浙江省内近年类似案件的裁判文书,说明在言词证据存在重大矛盾、客观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认定强奸罪成立。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泽良刑事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检察官起初态度坚决,认为王某某的陈述具有可信度。泽良刑事律师没有正面硬碰,而是逐条指出证据中的矛盾点,并建议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重点核实王某某陈述的真实性。


补充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对王某某进行了再次询问。这一次,王某某关于事发经过的描述出现了更多不一致之处。同时,泽良刑事律师提交的微信记录和监控画面,进一步印证了双方在案发前后的互动状态与王某某的指控存在出入。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本案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认定李某违背王某某意志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某在被羁押数月后重获自由。走出看守所那天,张某某带着孩子等在门口。李某抱起孩子,沉默了很久,只说了一句:“谢谢律师,也谢谢你相信我。”


泽良刑事律师提醒,强奸罪案件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证据审查难度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指控必然成立。在证据存疑的情况下,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从言词证据的矛盾点、客观证据的缺失、案发前后的行为逻辑等角度展开辩护,是避免错误定罪的关键。


如有刑事辩护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刑事律师专线:0592-5973521,专业刑事律师一对一解答。


相关律师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官网

    电话: 0592-5973521 地址: 【泽良律师总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层
    【泽良杭州分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708号 博地符星创新中心1号楼13层
    【泽良广州分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17层
    【泽良福州分所】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6层
    【泽良龙岩分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金融中心A1栋6层
    【泽良泉州分所】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26层
    【泽良漳州分所】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碧湖TFC特房财富中心A座23层
    【泽良泉州分所】永安市含笑大道1909号燕南街道办事处2层

    友情链接: 保险理赔网 泽良婚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