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3
111 保险理赔中,既往病史常被保险公司作为拒赔的“万能理由”。尤其是癫痫这类神经系统疾病,保险公司往往以“未如实告知”或“属既往症”为由拒绝赔付,让投保人陷入无助。但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并非绝对,关键在于条款是否明确说明、疾病与事故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注全国保险拒赔案件,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模式代理,不获赔不收费。本文讲述一起浙江地区意外险理赔纠纷:被保险人李某因意外坠落致残,保险公司以其有癫痫病史为由拒赔。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通过证据固定与条款攻防,最终助力获赔五十八万元。
李某,浙江杭州人,四十出头,从事装修工作。2024年3月,他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个人意外险,保额五十万元,附加意外医疗及住院津贴。投保时,业务员仅询问了职业类别,未详细问及病史,李某也未主动提及自己曾于多年前因癫痫就诊,但已多年未发作,未服药。
2025年8月,李某在杭州一处在建工地作业时,不慎从两米高的脚手架跌落,头部着地,当场昏迷。送医后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多处骨折,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遗留左侧肢体偏瘫,经司法鉴定构成三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李某在2018年曾因癫痫就诊,遂以“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下达拒赔通知书,并解除保险合同。
李某妻子王某某回忆:“他这些年身体一直很好,从来没再犯过病,我们根本没想到这算‘隐瞒’。保险公司连一分钱都不赔,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通过朋友介绍,李某家属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初步分析认为,癫痫病史与本次意外坠落之间是否有直接关联,是案件核心。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团队迅速梳理案情,发现三个关键突破口:第一,投保时保险公司仅询问职业,未明确询问癫痫病史,健康告知问卷中亦未单独列明该疾病;第二,李某的癫痫已多年未发作,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与本次意外事故无医学上的因果关系;第三,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进行体检,也未要求补充病史,存在核保疏漏。
律师指导家属收集了李某多年来的体检报告、工作证明、同事证言,证明其健康状况良好;同时调取投保时的录音录像,证实业务员未询问病史。此外,律师还委托医学专家出具意见,明确癫痫病史与高处坠落致残无直接关联。
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以“未如实告知”抗辩,律师提前准备了《保险法》第十六条关于“询问告知主义”的适用意见,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保险人未询问的,投保人无主动告知义务”的判例。
2025年11月,泽良律师代理李某向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医疗费及住院津贴。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李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承保决定。
我方回应:投保单健康告知栏未列明癫痫,业务员也未口头询问,且李某多年未发病,不属于“重大过失未告知”。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就癫痫病史进行明确询问,且该病史与本次意外事故无因果关系,拒赔理由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李某意外伤残保险金五十万元、医疗费及住院津贴共计八万元,合计五十八万元。保险公司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拿到判决书后,李某妻子王某某说:“感谢泽良保险拒赔律师,让我们在最难的时候看到了希望,也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投保时如实告知是义务,但保险公司也须明确询问。若遭遇拒赔,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固定证据,依法维权。
咨询电话: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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