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5
65 工伤认定,是工伤维权路上的第一道门槛。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后,以「不存在劳动关系」「系个人承揽」「操作不当」等理由推脱,甚至否认用工事实,导致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屡屡碰壁。工伤认定究竟以什么为标准?没有一纸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无法确认吗?这些问题,几乎是每一位工伤职工在维权之初都会遇到的困惑。
事实上,劳动关系的认定并不以书面合同为唯一依据,只要同时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接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等实质要件,劳动关系即可依法确认。在嘉兴,一位建筑工人在工伤认定被否定后,正是沿着这条路径,最终成功维权。本案中,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介入后,突破用工主体与劳动关系双重争议,帮助当事人顺利拿到工伤认定并获赔二十八万余元。
王某某是嘉兴市一名建筑工人,长期在工地从事木工作业。2023年初,他经熟人介绍进入嘉兴市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包的项目工地干活,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按日结算,由带班人员通过微信转账发放。王某某平时听从工地负责人安排,每天按时到岗,接受现场管理和安全交底。
2023年5月的一天,王某某在支模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跌落,导致右跟骨粉碎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工友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期间进行了内固定手术。出院后,王某某卧床休养数月,家庭收入中断,后续还需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医疗费、误工费等负担沉重。
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家属找到项目工地讨要说法。建筑劳务公司却表示,王某某是带班人员自行招来的临时工,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公司不应承担工伤责任;带班人员则称自己只是代发工资,并非雇主。各方相互推诿,无人愿意为王某某申请工伤认定。王某某家属自行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但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材料,被以「劳动关系不明确」为由中止认定程序。
王某某躺在病床上,一度觉得维权无望。他后来回忆说,自己干了十几年工地,从没想过出了事会连「算不算工伤」都说不清,更不知道还能找谁。经老乡介绍,王某某家属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了解到泽良全晟工伤团队长期专注工伤纠纷处理,遂正式委托。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与建筑劳务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而其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围绕这一焦点,泽良工伤律师从三个方向展开了突破。
第一,锁定用工主体。建筑工地往往存在总包、分包、劳务公司、带班人员等多层主体,受伤工人常常搞不清自己究竟受雇于谁。律师通过调取项目施工许可信息、劳务分包合同、工地出入登记等材料,确认王某某所在作业面由嘉兴市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包,该公司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第二,补强劳动关系证据链。针对没有书面合同的问题,律师指导王某某家属收集并固定了带班人员的微信转账记录、工地工作群聊天记录、工友证言、现场作业照片以及住院病历中记载的受伤经过等证据,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王某某接受公司现场管理、从事公司承包业务范围内的有报酬劳动。
第三,预判对方抗辩并提前应对。律师分析认为,建筑劳务公司极可能以「临时工」「带班人员个人雇佣」「已口头私了」等理由否认劳动关系。为此,律师在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同时,同步准备了工伤认定的全套材料,确保劳动关系一经确认即可快速推进工伤认定程序。
在仲裁庭审中,建筑劳务公司主张王某某系带班人员自行招用,工资由带班人员个人发放,与公司无关。泽良工伤律师则指出,带班人员系公司安排在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其招用、管理工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王某某从事的木工作业属于公司承包工程的组成部分,公司对其进行了实际管理并间接受益,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律师意见,裁决确认王某某与建筑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后,人社部门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经劳动能力鉴定,王某某伤情被评定为工伤八级。此后,律师代理王某某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待遇。仲裁过程中,公司又提出王某某自身存在操作不当,应减轻责任。律师回应,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劳动者是否存在操作过失,不影响工伤认定和待遇享受。最终,仲裁委支持了王某某的主要请求,裁决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共计二十八万余元。公司在裁决后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赔偿款如期到账。
拿到赔偿款那天,王某某说了一句很朴素的话:「从摔下来到拿到钱,快一年了,要不是泽良工伤律师一步步帮我理清楚,我可能早就放弃了。」
工伤认定的难点,往往不在伤情本身,而在于用工关系的厘清与证据的固定。对工伤职工而言,越早寻求专业帮助,越能避免因证据灭失、程序走偏而陷入被动。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提醒,工作中注意保留工资发放、考勤管理、工作安排等痕迹,受伤后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基础。如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协商等难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5973521,由专业律师为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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