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87 在工伤维权实践中,有一种情形常让劳动者陷入两难: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究竟该向肇事方索赔,还是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两种法律关系交织在一起,赔偿项目能否兼得、责任主体如何锁定,往往成为争议的核心。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这种复杂性,以“事故是第三方造成的”“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为由推脱责任,让受伤职工在两条维权路径之间无所适从。
事实上,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的案件,法律并未要求劳动者二选一。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损害赔偿属于不同法律关系,除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项目外,劳动者依法可以分别主张。本案中,三明一名巡线工人在工作途中遭遇车祸身亡,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拒绝承担工伤责任,泽良工伤律师通过厘清事实劳动关系、同步推进仲裁与谈判,最终帮助家属获赔九十八万元,为同类竞合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维权路径。
【案情描述】
当事人王某某,年近六十,是三明市某企业的一名巡线工,日常负责片区线路的巡查维护工作。入职时,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通过微信转账发放,日常管理依靠工作群通知安排。王某某在这条线路上干了多年,风雨无阻,虽然手续不全,但工作内容、考勤安排、报酬发放都实实在在。
某日上午,王某某按惯例外出巡线,在翻查一处井盖时,被一辆疾驰的轿车撞倒并碾压。事故发生后,王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辆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处理完后事,王某某的家属找到单位,希望就工伤赔偿事宜进行协商。然而单位的回应让家属心寒:单位称与王某某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因此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让家属去找肇事方索赔。家属又找到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对方则表示赔偿数额有限,且认为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两头推诿之下,家属陷入了索赔无门的困境。
【争议焦点】
单位的立场十分明确: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王某某属于临时用工,按劳务关系处理,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单位没有工伤赔偿义务。在单位看来,事故是第三方车辆肇事造成的,家属应当向肇事方主张侵权赔偿,与单位无关。
家属则感到难以接受:王某某多年如一日为单位巡线,服从单位安排,按月领取报酬,怎么一出事就变成了“没有关系”?更让家属无助的是,他们手中只有工作群的聊天记录和零散的微信转账凭证,既不懂如何证明劳动关系,也不知道工伤和交通事故两条路能不能同时走。
经人介绍,家属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全晟工伤团队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判断本案的关键在于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再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同时兼顾交通事故侵权索赔,两条线并行推进。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王某某与单位之间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进而能否认定工伤;以及在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的情形下,家属可以主张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与策略】
第一,锁定事实劳动关系,是打通全案的第一道关口。律师发现,王某某虽无书面合同,但其日常工作需按单位安排巡查指定片区,通过工作群接受任务和汇报,报酬按月发放,具有明显的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主体资格、管理关系、业务组成部分三项要件的,劳动关系成立。这些事实成为突破单位“劳务关系”抗辩的关键。
第二,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赔偿路径可以并行。律师向家属释明,工伤保险待遇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属于不同请求权基础,除医疗费等不能重复获赔的项目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与死亡赔偿金等侵权赔偿可以分别主张。这一分析打消了家属“只能选一条路”的顾虑,也为后续谈判争取了主动。
第三,证据链的构建决定案件成败。律师指导家属系统收集了工作群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流水、同事证言、事故认定书、死亡证明及抢救病历等材料,将零散信息串联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证明王某某长期、稳定地为单位提供劳动并接受管理。同时,律师预判单位可能在仲裁阶段继续否认劳动关系,提前准备了应对方案。
在策略确定后,律师一方面代理家属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同步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就交通事故赔偿进行沟通,并在劳动关系确认后第一时间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确保程序衔接不脱节。
【办案结果】
仲裁庭审中,单位仍坚持双方是劳务关系,主张王某某工作时间灵活、不受单位严格管理。泽良工伤律师当庭出示了工作群任务安排记录、按月转账凭证及同事证言,指出王某某从事的巡线工作属于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其接受单位日常调度与考核,报酬具有工资性质,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我方观点,确认王某某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后,律师立即推进工伤认定程序,并同步与单位展开赔偿谈判。面对完整的证据链和明确的程序走向,单位最终同意协商解决。经多轮沟通,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家属获得包括工亡待遇及交通事故赔偿在内的款项共计九十八万元,赔偿款按约定如期到账。
【结尾】
“他为单位跑了那么多年,出事以后单位一句‘没关系’就想撇清,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多亏泽良工伤律师帮我们把这条路一步步走通,才算给了他一个交代。”王某某的家属在拿到赔偿款后这样说。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的案件,维权路径选择与证据固定往往决定最终结果。劳动者在遭遇类似情形时,应尽早咨询专业人士,避免因错过工伤认定时效或证据灭失而丧失应有权益。
咨询热线:0592-5973521。泽良全晟工伤团队在三明市三元区中国华融中心9楼909设有分部,可为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提供上门咨询与上门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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