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83 在工伤维权实践中,最常见的争议之一就是:明明是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却一口咬定“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以“操作失误”“临时帮工”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的基石,一旦单位否认,劳动者往往陷入“受伤无人管、索赔无门路”的困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只要能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单位就难逃法定赔偿责任。本案中,杭州一名操作工在车间作业时被机器压伤右手,单位不仅未缴社保,还否认劳动关系、拒绝赔偿。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介入后,通过扎实的证据链锁定用工事实,成功突破单位抗辩,最终帮助当事人获赔二十八万余元。
当事人王某某,男,四十出头,从外地来杭州务工多年,一直在杭州市某企业从事车间操作工作。入职时,单位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工资,每月通过微信转账发放,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王某某虽然觉得不太正规,但考虑到找工作不易,便一直干了两年多。
2024年3月的一天下午,王某某像往常一样在车间操作冲压设备。由于设备老化、防护装置失灵,他的右手被模具压住,当场血流不止。工友紧急将他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右手掌骨多发骨折、食指和中指神经血管损伤,住院治疗并接受了手术。出院后,王某某的右手功能明显受限,无法再从事原来的精细操作工作。
事故发生后,王某某的家人找到单位协商赔偿。单位负责人一开始态度尚可,垫付了部分急诊费用,但随后便改口称王某某是“临时来帮忙的”,不是单位正式员工,只愿意再给两万元“人道补偿”,并拒绝配合申请工伤认定。王某某的妻子多次上门沟通,对方要么避而不见,要么直接说“你们去告好了”。更让王某某心寒的是,单位在他出院后不久就停发了工资,连微信工作群也把他移除了。
王某某的右手还需要后续康复治疗,家里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孩子还在上学,生活一下子陷入困顿。他一度想放弃,觉得“没合同、没社保,打官司肯定赢不了”。后来,经老乡介绍,他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
泽良工伤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王某某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能否据此认定工伤并获得相应赔偿。单位主张双方只是“临时帮工”关系,试图以劳务关系逃避工伤保险责任;而王某某则认为,自己长期在单位固定岗位工作,接受单位管理,按月领取报酬,分明就是正式员工,单位这样做太不公平。王某某说:“我在这干了两年多,每天打卡上班,怎么一出事就成了‘帮忙的’?”
接受委托后,泽良工伤律师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围绕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认定两大目标展开工作。
第一,锁定用工管理事实。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工友证言、出入厂区门禁记录等材料,证明他长期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考勤管理,工资由单位管理人员按月发放,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
第二,补强事故现场证据。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监控,律师及时联系了当时在场的两名工友,通过书面证言和后续出庭作证的方式,固定了王某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操作设备受伤的事实。同时调取了医院的急诊记录和入院描述,其中明确记载“工作时被机器压伤”。
第三,提前预判对方策略。律师分析,单位很可能在仲裁阶段否认劳动关系,并主张王某某操作失误应自担责任。对此,律师提前准备了类案裁判规则,明确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劳动者是否存在操作失误不影响工伤认定,单位未缴社保则应自行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在证据准备充分后,泽良工伤律师代理王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阶段,单位果然辩称双方是劳务关系,并提交了一份所谓的“临时用工协议”,但该协议没有王某某签字,也未实际履行。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律师提交的微信记录、工资流水、工友证言等证据,依法确认王某某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庭审中,对方又提出王某某受伤系其自身操作不当所致,单位不应承担全部责任。泽良律师当庭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不追究劳动者过错,只要不是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法定排除情形,操作失误不影响工伤成立。法院最终驳回了单位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劳动关系确认裁决。
劳动关系确认后,泽良律师立即协助王某某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王某某的伤情构成工伤九级伤残。随后,律师代理王某某提起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
仲裁过程中,单位又试图以“经营困难”为由要求降低赔偿标准。泽良律师据理力争,逐项核算法定赔偿项目,并提交了王某某受伤前的工资流水,证明其月平均工资水平。最终,仲裁委裁决单位支付王某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二十八万余元。单位未再起诉,裁决生效后,律师又协助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赔偿款全额到账。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王某某对泽良工伤律师说:“要不是你们帮我查证据、打官司,我真以为这钱一分都要不回来了。现在手虽然残了,但心里踏实多了。”
本案的顺利解决,关键在于律师没有停留在“没有合同就难维权”的表面判断上,而是通过细致取证和法律论证,将实际用工管理事实转化为有力的法律证据,成功打破了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提醒,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保留工资发放、考勤记录、工作沟通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证据缺失而陷入被动。
如您或身边亲友在杭州地区遇到工伤理赔遇阻、单位拒赔等法律问题,可拨打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592-5973521,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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