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广东多车连环碰撞责任划分争议案:泽良律所突破多方推诿困局,助力伤者获赔一百二十余万元
2026-10-18      85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多车连环碰撞的责任划分历来是争议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大的类型之一。当事故现场涉及三辆以上机动车,碰撞顺序、各车过错程度、因果关系交织在一起,保险公司之间互相推诿、责任方各执一词的情形屡见不鲜。伤者往往陷入“谁该赔我、赔多少、怎么赔”的困局,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事实上,多车事故并非“无头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只要厘清各车的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能依法确定赔偿责任比例。本案中,泽良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广东地区多车连环碰撞致人重伤案件,正是通过精准的责任拆解与证据重构,突破了“责任分散、互相推诿”的维权难点,最终帮助伤者获赔一百二十余万元。


2025年3月的一天傍晚,广东某市的上班族王某某下班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城市主干道正常行驶。当车辆行至一处十字路口时,后方一辆轻型货车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王某某车辆,巨大的冲击力将王某某的车推向前方,又撞上了同向行驶的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三车连环碰撞,王某某的轿车被挤压在中间,车身严重变形。


事故造成王某某当场昏迷,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抢救。经诊断,王某某颈椎骨折、脊髓损伤,虽经手术保住生命,但遗留四肢活动障碍,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六级伤残。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用累计超过四十万元。王某某原本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事故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陷入困境。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轻型货车驾驶人张某甲负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李某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某无责任。然而,当王某某家属向张某甲及其保险公司、李某某及其保险公司索赔时,三方却开始了一场漫长的“踢皮球”。


张某甲的保险公司认为,王某某的伤情主要是被推向前方后与重型半挂牵引车二次碰撞所致,应由牵引车一方承担更多责任;李某某的保险公司则辩称,其车辆是被追尾后被动卷入事故,自身过错轻微,不应承担高额赔偿;张某甲本人则声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三方互相推诿,赔偿事宜迟迟无法推进。


王某某的妻子回忆那段日子时说:“每天睁开眼就是医药费、康复费,丈夫躺在床上动不了,我们连请护工的钱都快拿不出来了。去找保险公司,他们说得头头是道,好像谁都没错,就我们活该。”走投无路之际,王某某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


泽良全晟交通事故团队接手案件后,迅速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梳理。团队发现,本案表面上是一起责任清晰的三车事故,实际上却隐藏着三个关键法律争议:第一,多车事故中各方的责任比例如何最终确定;第二,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在不同责任主体之间如何分配赔付;第三,王某某的伤残后果与两次碰撞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证明。


针对第一个争议,律师团队调取了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数据以及交警部门的询问笔录,逐帧分析碰撞发生的先后顺序与各车的运动轨迹。通过比对车辆损坏部位、路面痕迹与监控画面,律师发现轻型货车追尾时的速度明显超过该路段限速,且张某甲在事发前有分心驾驶行为,其过错程度远超一般追尾。而重型半挂牵引车虽被认定为次要责任,但其在路口未减速观察的行为同样与事故后果存在关联。律师据此向法院主张,责任比例应严格依据过错程度与原因力大小划分,不能简单以“追尾即全责”或“被动卷入即无责”来认定。


针对第二个争议,律师团队仔细审查了三辆车的保险情况。张某甲的轻型货车仅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五十万元的商业三者险,李某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一百万元的商业三者险。由于王某某的损失远超各车保险限额之和,如何在不同保险公司之间分配赔付责任成为关键。律师依据《民法典》及保险法相关规定,主张各保险公司应在各自责任限额内按比例承担赔付责任,不足部分由侵权人张某甲、李某某按责任比例补足。


针对第三个争议,律师团队申请了法医专家辅助人出庭,结合王某某的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和影像资料,详细说明了颈椎骨折与脊髓损伤的形成机制。专家意见指出,王某某的损伤系两次碰撞叠加作用所致,两次碰撞均对最终伤残后果有直接贡献,不存在“仅由某一次碰撞造成”的情形。这一专业意见有力回击了保险公司试图割裂因果关系、减轻自身责任的主张。


在诉讼策略上,律师团队预判到保险公司可能以“参与度”为由主张按比例减轻赔付,提前准备了多份类案裁判文书和司法鉴定意见,证明在交通事故多车碰撞案件中,受害人的伤残后果与各次碰撞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因参与度鉴定而当然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同时,团队还指导王某某家属全面收集了医疗费票据、护理记录、误工证明、被扶养人信息等证据材料,确保每一项赔偿请求都有据可依。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交锋。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坚持认为,王某某的伤残主要由二次碰撞造成,应追加牵引车方为第一责任主体,并要求按参与度重新划分赔偿比例。泽良律师当庭出示了监控视频的逐帧分析报告和法医专家意见,指出两次碰撞在时间上几乎连续发生,王某某在第一次碰撞后已失去对车辆的控制,第二次碰撞是第一次碰撞的必然延续,二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侵权因果链条,不应人为割裂。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泽良律师团队的主要观点,认定张某甲、李某某分别承担70%和30%的赔偿责任,两车保险公司在各自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比例赔付,超出部分由张某甲、李某某按责任比例承担。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某获得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共计一百二十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泽良律师团队继续跟进赔偿款的执行进度,协助王某某家属与各保险公司对接赔付事宜。目前,大部分赔偿款已到账,王某某的后续康复治疗有了稳定保障。


王某某的妻子在拿到赔偿款后说:“从出事到拿到钱,快一年了,中间不知道多少次想放弃。是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遍遍给我们讲清楚案子该怎么打,证据该怎么准备,才让我们坚持了下来。”


多车事故的责任划分,从来不是简单的“谁撞谁”的问题。它考验的是律师对事故细节的还原能力、对保险规则的精准把握,以及对受害人权益的坚定维护。泽良律师事务所始终相信,专业与善意并重,才能让每一个受伤的人得到应有的公正。


相关律师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官网

    电话: 0592-5973521 地址: 【泽良律师总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层
    【泽良杭州分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708号 博地符星创新中心1号楼13层
    【泽良广州分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17层
    【泽良福州分所】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6层
    【泽良龙岩分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金融中心A1栋6层
    【泽良泉州分所】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26层
    【泽良漳州分所】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碧湖TFC特房财富中心A座23层
    【泽良泉州分所】永安市含笑大道1909号燕南街道办事处2层

    友情链接: 保险理赔网 泽良婚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