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9
45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责任认定往往是赔偿争议的起点,也是当事人最感无力的环节。当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与当事人亲身经历明显不符时,能否推翻或重新划分责任比例,直接决定后续赔偿金额的多寡。
责任认定并非不可撼动的终局结论,当事人有权通过证据补强和法律论证争取更公平的责任划分。本案中,莆田一位因事故导致九级伤残的伤者,就面临责任认定争议的困境,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后,通过细致取证与专业论证,最终助力当事人获赔六十八万元。
李某,莆田市某企业职工,日常骑电动车通勤。2025年3月的一天傍晚,李某下班后沿莆田市某路段正常行驶,与一辆突然变道的货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连人带车倒地,左腿被货车后轮碾压,当场无法动弹。事故发生后,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其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左踝关节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近两个月,后续还需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
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后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货车驾驶员与李某负同等责任。理由是李某所骑电动车经鉴定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李某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存在过错。这一认定意味着李某需自行承担一半损失,赔偿金额将大幅缩水。
李某对此认定难以接受。他认为自己正常行驶,是货车突然变道才导致事故,且电动车购买时商家明确告知无需驾照,自己根本不知道车辆性质存在争议。面对高额医疗费和后续康复费用,李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不知道该如何推翻这份认定书。
经朋友介绍,李某联系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全晟交通事故团队在了解基本情况后,迅速为李某安排了免费的伤残等级预评估,并指导其保全事故现场监控、寻找目击证人。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未取得驾驶资格存在过错,是否足以支撑同等责任的划分?货车突然变道的违法行为,在责任认定中应占多大权重?
泽良律师团队介入后,迅速梳理出三个关键突破点。第一,货车变道未确保安全距离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过错程度明显更重;第二,李某所驾车辆虽经鉴定属于轻便摩托车,但车辆性质争议不应完全归责于普通消费者,商家销售时的误导也是重要因素;第三,事发路段监控显示,货车变道时未开启转向灯,且变道动作急促,留给李某的反应时间极短。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律师指导李某调取了事发路段的完整监控录像,并找到两位目击证人出具书面证言,证实货车突然变道的事实。同时,团队申请对李某的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最终确定为九级伤残。针对车辆性质问题,律师收集了李某购车时的发票、合格证及商家宣传材料,证明李某对车辆属性不存在主观故意隐瞒。
诉讼过程中,货车方及保险公司坚持认为交警认定书已明确同等责任,法院应予采信。泽良律师则指出,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而非终局裁判,法院应根据查明的事实独立判断责任比例。律师当庭播放了监控视频,逐帧分析货车变道的突然性与危险性,并提交了类案检索报告,证明类似情形下法院多倾向于加重变道方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泽良律师的观点,认定货车驾驶员在变道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酌情判定货车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李某自行承担30%。经核算,李某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九十七万余元,按责任比例,货车方及保险公司需赔偿李某六十八万元。判决后,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李某顺利拿到了赔偿款。
李某在拿到赔偿款后感慨道:“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交通事故律师,我可能就认了那个同等责任,后半辈子的生活真的不敢想。”
泽良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价值观,专注于交通事故法律纠纷的全链条解决。如您或身边亲友遇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争议、伤残赔偿难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5973521,泽良全晟交通事故团队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与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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