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1
26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保险公司却以“死者不是被保险人”“猝死不属于意外”为由拒赔——这到底是保险责任的边界之争,还是保险公司在玩文字游戏?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究竟该如何理解,成了许多企业主和劳动者家属共同的困惑。
保险法明确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对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在三明,就发生了这样一起雇主责任险猝死拒赔案: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突破“主体不适格”与“猝死非意外”的双重抗辩,助力家属获赔一百万元保险金。
李某是三明市某公司的一名员工,从事车间管理工作。公司为包括李某在内的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人一百万元。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023年的一天下午,李某在车间巡查时突然倒地,同事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将其送往医院,但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载明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李某的家属悲痛欲绝,在处理完后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却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李某的死亡属于猝死,并非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同时,李某的家属并非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不具备索赔主体资格。
家属感到十分委屈:李某明明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离世,公司也为其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怎么到了保险公司嘴里,就既不是“意外”也不是“被保险人”了?拿着拒赔通知书,家属一度不知道该怎么办。经人介绍,他们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委托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雇主责任险中,雇员的猝死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雇员家属是否具备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主体资格?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情,并锁定了三个关键突破点。
第一,关于“猝死是否属于意外”。保险条款对“意外事故”的定义为“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保险公司据此认为,猝死属于疾病死亡,不属于意外。但律师发现,保险条款并未明确将猝死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且猝死具有突发性和非本意性,从通常理解来看,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死亡,符合“突发的、非本意的”特征。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第二,关于“家属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保险公司主张,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公司,家属不是合同当事人,无权直接索赔。律师指出,雇主责任险虽然以雇主为被保险人,但其保障的实质对象是雇员的权益,雇员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害时,雇主对其负有赔偿责任,雇员或其家属有权依据保险合同主张权利。而且,本案中公司已经明确授权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家属的主体资格不存在障碍。
第三,关于证据链的补强。律师指导家属收集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同事证言、医院抢救记录、死亡证明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李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死亡,且死亡原因与工作存在关联。
在诉讼策略上,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会坚持“猝死非意外”和“主体不适格”两项抗辩,并可能申请对死因进行鉴定。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保险条款的解释论证、类案裁判规则检索报告,以及关于雇主责任险制度功能的专家意见,做好了充分的应诉准备。
最终,律师代理李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一百万元。
庭审中,双方围绕两个焦点展开了激烈交锋。
第一个回合,保险公司主张:李某的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属于疾病范畴,不符合保险条款对“意外事故”的定义,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回应:保险条款并未将猝死明确列为免责事由,且猝死具有突发性和非本意性,从普通人的通常理解来看,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死亡,属于保险合同应当保障的风险。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定义并未明确排除猝死,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对保险公司的该项抗辩不予采纳。
第二个回合,保险公司主张:李某的家属并非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不具备索赔的主体资格。律师回应: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对象实质上是雇员的权益,雇员因保险事故受到损害时,雇主对其负有赔偿责任,雇员或其家属有权依据保险合同主张权利;本案中公司已授权家属索赔,家属的主体资格适格。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认定李某家属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李某家属支付保险金一百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审查后认为,被保险人继承人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保险公司的再审申请理由不成立,依法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维持原判。
拿到最终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的家属终于松了一口气。李某的配偶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们理清了复杂的保险条款,还一次次在法庭上为我们据理力争,终于让我们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360+,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CCTV《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同时获得全国多家官媒报道认可。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如遇保险拒赔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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