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8
31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保险公司却以“猝死非意外”“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拒赔——这到底是保险责任的边界之争,还是保险公司在推卸责任?当雇主责任险的理赔陷入僵局,谁又能为痛失亲人的家庭撑起一把伞?
雇主责任险的理赔核心,在于雇员伤亡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及索赔主体是否适格。在贵州某市,一名企业员工工作期间猝死,保险公司拒赔一百万元,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突破主体资格与猝死定性的双重抗辩,最终助力家属全额获赔。
【案情描述】
当事人王某某,贵州某市一家企业的普通员工,年近五十,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其所在企业为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人一百万元,旨在为雇员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提供保障。
2023年某日,王某某在上班期间突然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载明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突如其来的噩耗让王某某的家属陷入巨大悲痛,企业的正常经营也受到冲击。
料理完后事,家属与企业一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的回复却如一盆冷水:王某某的猝死属于疾病范畴,不属于雇主责任险约定的“意外伤害”;同时,保险公司还提出,家属并非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不具备直接索赔的主体资格。一百万元的保险金,眼看就要化为泡影。
【争议焦点】
保险公司主张:其一,雇主责任险承保的是雇员因工作遭受的意外伤害,而王某某系心源性猝死,属于自身疾病,不符合“意外”的定义;其二,保险合同的相对方是企业,家属作为继承人直接索赔主体不适格,保险公司只对企业负责。
王某某的家属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人在上班的时候没的,怎么就不算工作相关的意外?企业买了保险,不就是防着这一天吗?现在保险公司一句‘主体不对’就把我们打发了,我们到底该找谁?”
经人介绍,家属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决定接受委托,为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争取合法权益。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雇员工作期间猝死是否属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及雇员继承人是否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分析与策略】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团队迅速展开工作,从以下三个关键点寻找突破口:
第一,重新审视“猝死”与“意外”的关系。保险条款对“意外伤害”的定义通常为“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律师发现,王某某的猝死虽由心源性疾病引发,但其死亡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且系突发、非本意,与工作强度、工作环境存在潜在关联。根据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若工作因素是诱发猝死的近因之一,保险公司不能简单以“疾病”为由一概免责。律师进一步查阅保险条款,发现该保单并未明确将猝死列为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也未就免责条款尽到充分的提示说明义务。
第二,破解主体资格难题。保险公司以“家属非合同相对方”为由拒赔,律师指出,雇主责任险虽由企业投保,但其保障对象实质是雇员。雇员死亡后,其继承人依法承继保险金请求权。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因此,家属具备合法的索赔主体资格。
第三,全面固定证据链。律师指导家属和企业收集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死亡证明、抢救记录、保险单及条款、理赔申请材料及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等,并申请调取了工作场所的监控录像,以证明王某某是在工作过程中突发倒地。同时,律师建议家属申请工伤认定,虽然工伤认定并非雇主责任险理赔的前置程序,但工伤认定结论有助于强化“工作原因”的证明力。
在诉讼策略上,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坚持“猝死非意外”和“主体不适格”两项抗辩,遂决定以王某某的继承人作为原告,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其在雇主责任险限额内支付保险金一百万元,并围绕近因原则和保险金请求权承继展开充分论证。
【办案结果】
庭审中,双方围绕猝死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家属是否有权索赔展开激烈交锋。
保险公司坚持认为,心源性猝死是疾病导致,不属于意外伤害,且家属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无权直接索赔。泽良律师则回应:保险条款未将猝死明确排除,保险公司亦未证明已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王某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死亡,工作因素是导致损害发生的近因之一;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雇员,雇员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主张保险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雇主责任险条款并未将猝死列为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就相关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王某某在工作期间猝死,符合“突发的、非本意的”特征,且与工作存在关联;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王某某的家属作为继承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王某某的家属支付保险金一百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此后,保险公司又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被保险人继承人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保险公司的再审主张不成立,依法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拿到最终裁定时,王某某的家属长舒了一口气。这笔保险金,不仅是一个经济上的交代,更是对逝者的一份告慰。
【结尾】
“如果不是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们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们打赢了官司,更让我们觉得,法律是站在我们这边的。”王某某的家属在事后这样说道。
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攻全国保险拒赔,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为众多家庭和企业撑起法律保护伞。如您遇到雇主责任险理赔难题,可拨打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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