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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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2 日,泽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保险拒赔事业部副主任何青思律师受邀亮相 CCTV-12《法律讲堂》节目,以两起泽良律所亲办保险拒赔案为蓝本,深度解析“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意外定义”两大核心法律要点,为观众送上实用维权指南。
节目中,何青思律师详细复盘了两起典型案例。案例一聚焦两岁幼儿的重疾险理赔纠纷:孩子确诊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后,母亲申请 125 万元重疾险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投保前存在血常规异常、不明原因发热,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
案例二则讲述 29 岁青年因感冒输液引发药物过敏性休克成植物人,家属申请意外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依据“药物过敏属疾病范畴”的免责条款拒绝赔付 36 万元保险金,让本就陷入经济困境的家庭雪上加霜。
面对保险公司的强硬拒赔,何青思律师凭借专业法律功底为当事人维权。案例一中,明确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公司询问范围,孩子投保前的手足口病相关异常已明确无需特殊处理,且保险公司未就此针对性询问,拒赔理由无法律依据;
案例二中,指出应依据“近因原则”界定保险意外,29岁青年的损害根源是外部违规医疗行为,而非自身疾病,保险公司将药物过敏简单等同于疾病属概念混淆。最终,经法律介入,孩子获赔 125 万元重疾险且后续保费全豁免,29岁青年通过调解获得 36 万元保险金,两场维权战均取得圆满结果。
两起案件的公正解决,彰显了深刻的社会意义。对个体而言,清晰界定了保险维权的核心逻辑,打破了“保险公司拒赔即无解”的认知误区,让民众知晓“有问必答、不问不答”的如实告知原则,以及“近因原则”在意外认定中的关键作用,为遭遇理赔困境的家庭提供了可复制的维权路径。对行业而言,倒逼保险公司规范承保与理赔流程,不得利用模糊条款设置理赔障碍,要求其在投保时明确询问健康事项、清晰说明免责条款,坚守“保险为民”的本质。对社会而言,通过真实案例普法,既增强了民众的保险合同意识与证据留存意识,也推动了保险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为化解民生领域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筑牢法治根基。
此次何青思律师作为《法律讲堂》特邀主讲人,是泽良律所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普法的重要举措。未来,泽良律所将持续发挥专业法律优势,通过多元形式普及保险法律知识,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保险真正成为普通人的“风险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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