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厦门地区代理的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例。面对涉及美国资产的跨境财产分割难题,团队通过国际司法协作和专业的跨境资产调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境内外财产的公平分割。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赵女士(化名)与吴先生(化名)于2015年在厦门登记结婚。吴先生为美国籍华人,婚前在美国加州拥有房产一套(价值约80万美元),婚后在厦门购置房产一套(价值约600万元人民币)。婚后双方育有一女(现年6岁)。2020年起,吴先生因工作原因长期居住美国,双方聚少离多,感情逐渐破裂。2023年,赵女士发现吴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美国房产出租并将租金收入据为己有,且在美国另有投资账户未向赵女士披露。
赵女士决定离婚,但面临多重困难:一是吴先生长期在美国,国内送达困难;二是美国房产及投资账户的分割涉及跨境执行;三是女儿抚养权归属及未来生活安排复杂。赵女士委托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代理此案。
二、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涉外离婚管辖、跨境财产调查、抚养权安排及外国判决承认等复杂问题。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感情破裂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子女抚养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76条:涉外民事案件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2条:涉外离婚案件管辖
关键法律点:
中国公民一方住所地在中国,中国法院对离婚诉讼有管辖权;
婚后境内外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跨境财产分割可通过"竞价归属+补偿"或"各自保留所在地财产+差额补偿"方式处理;
子女抚养权需考虑子女生活稳定性、父母抚养能力及子女意愿。
三、代理策略
1. 管辖确定与送达团队确认厦门某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赵女士住所地在厦门)。针对吴先生在美国难以送达的问题,团队采取:
2. 跨境财产调查
委托美国合作律所调查吴先生在美国房产的权属、价值及租金收入;
调取吴先生在美国投资账户的余额及交易记录(通过美国法院调查令);
确认美国房产为吴先生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租金收入约15万美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确认投资账户为婚后开设,余额约25万美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财产分割方案罗春晓律师提出"境内外财产平衡分割"方案:
厦门房产归赵女士所有(价值600万元),赵女士无需支付补偿;
美国房产租金收入及投资账户余额共计40万美元,由吴先生保留,但吴先生需向赵女士支付折价款2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车辆归各自所有,差额部分以现金补偿。
4. 抚养权与探望权
赵女士主张女儿抚养权,理由:女儿长期在中国生活、就读,改变生活环境不利;
吴先生主张女儿每年寒暑假赴美探望,团队设计"寒暑假各两周+视频探望每周两次"方案;
抚养费按吴先生月收入(含美国租金收入)的20%计算,每月折合人民币约1.5万元。
四、案件结果
经厦门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结果如下:
准予双方离婚;
婚生女由赵女士直接抚养,吴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5万元(含境内外收入);
厦门房产归赵女士所有;
吴先生美国投资账户余额及房产租金收入归吴先生所有,吴先生向赵女士支付财产折价款150万元人民币(分3年支付);
吴先生享有探望权:每年寒暑假各两周,平日每周视频探望两次;
双方各自名下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案件历时8个月,跨境财产分割难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客户反馈
赵女士表示:"涉外离婚比我想象的复杂得多,幸好泽良律所有跨境资产处理的经验。罗春晓律师不仅懂中国法律,还协调了美国律师帮我查资产,让我知道了他在美国的真实财务状况。现在女儿跟着我,房产也归我,抚养费能覆盖我们的生活,我终于可以安心了。"
六、律师建议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建议:
管辖选择很重要:涉外离婚可选择在中国或外国起诉,需综合考虑财产所在地、执行便利性等因素;
跨境资产要早调查:境外资产调查周期长、成本高,需尽早委托专业机构;
保留境外资产线索:银行账号、房产地址、投资平台名称等,都是调查的关键线索;
子女安排要长远: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权需考虑未来教育、出入境便利等长远因素。
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4006191869,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