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庭固定遗嘱程序瑕疵关键证据:提前分别单独约谈两名见证人,制作询问笔录,固定 “遗嘱提前打印完成,签字时才到场、未每页签字” 核心事实,庭审申请见证人出庭如实陈述订立全过程;
2、法条与同类判例双重支撑:整理福建、泉州多份打印遗嘱因见证人未全程见证被认定无效生效判决,结合《民法典》1136 条原文提交法庭,清晰论证案涉遗嘱缺少法定必备要件;
3、区分老人签字与遗嘱效力:向法官陈述,仅有老人签字不能弥补订立程序重大瑕疵,法律为防止伪造打印遗嘱设置强制见证流程,程序不合规无论是否本人签字均无效;
4、法定继承分割方案同步提交:若遗嘱被认定无效,请求法院对房产、存款价值评估后由姐弟二人平分,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取现金补偿,一次性化解遗产纠纷,避免二次诉讼。
依托泽良家事与继承专项团队分工,继承法律师、庭审律师协同梳理遗嘱证据,案件标准化管控,每一次证人沟通、判例检索完成后主动同步陈女士,梳理家族矛盾,兼顾亲情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