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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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桐乡市某商品住宅项目工地,老吴做外墙保温施工已经九年。2025年6月的一个上午,他在八楼外墙吊篮中进行保温板安装作业时,上方脚手架上一名工人在搬运钢管过程中操作失误,一根三米长的钢管从十五层高处滑落,直接砸中了吊篮的安全锁和悬挂机构。吊篮瞬间失衡倾斜,老吴从吊篮中被抛出坠落至地面。120到场后发现老吴因高处坠落导致颈椎骨折合并重度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年仅四十九岁,留下妻子和正在读大学一年级的女儿。
违法分包各层推诿,加上肇事工人无力赔偿
老吴的妻子赶到工地,迎接她的是一场令人窒息的推诿接力。总包公司说外墙保温工程分包给了专业保温公司。保温公司说老吴是他们从劳务市场临时找的零工。肇事的那名工人是另一家脚手架公司的临时工,事发第二天就回了河南老家,电话关机。三个公司各执一词,肇事工人又人间蒸发。老吴妻子跑了两个多月一无所获,直到一个工友告诉她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工伤团队嘉兴分部专门做这种复杂工伤案件。
双线追责:穿透违法分包锁定总包责任+追索第三方侵权人
泽良律师接案后制定了双线并行的策略。第一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保温公司将外墙保温施工转包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自然人属于违法分包,总包公司作为发包方对全链条负有监督责任,应将总包公司列为用工责任单位。第二线,同时向肇事工人及其所属的脚手架公司主张第三方侵权赔偿。律师指导家属收集了十组关键证据:老吴微信工作群中保温公司安排的每日施工计划和工资转账记录、工地门禁刷脸记录、工友联名证言、总包与保温公司的分包合同、保温公司将施工转包给无资质自然人的记录、安监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总包安全巡检缺失是事故根本原因、肇事工人所属脚手架公司的工商登记和用工记录、老吴九年工资银行流水、以及警方对肇事工人的调查笔录。
工亡认定
2025年8月,泽良律师向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亡认定申请,将总包公司列为用工责任单位。总包公司在答辩中激烈反对。律师在意见书中论证保温公司的违法转包行为触发了司法解释第三条的适用条件,总包公司作为全链条的最终责任方必须兜底。人社部门采信律师意见,2025年10月作出工亡认定。
赔偿计算:工亡待遇加第三方侵权赔偿,双线合击最大化
泽良律师代理家属双线出击。工亡待遇一线,仲裁委裁决总包公司全额承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老吴妻子和女儿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近一百二十万元。第三方侵权一线,向法院起诉肇事工人及其所属脚手架公司,因其在作业中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法院判决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五十三万余元。两条线合计获赔逾一百七十万元。老吴妻子说:那些人推了三个月,最后法律让每个人都推不掉。
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工伤团队嘉兴分部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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