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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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经营困难暂时无法履行法院判决,若处理不当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泽良刑事团队在杭州成功办理一起涉嫌拒执罪案件,当事人系民营企业家,通过精准辩护最终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赵某系杭州某制造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因市场环境变化、企业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旦留下案底,其法定代表人资格将受影响,企业可能面临倒闭,多名员工将失去工作。
团队会见赵某后查明:其并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而是因市场环境突变导致企业确实无力偿还;全面梳理财务报表、资产评估、债务重组方案,证明其一直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收集纳税记录、员工名单、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企业系合法经营并提供了就业岗位。
审查起诉阶段,团队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第一,赵某主观上不具有拒不执行的故意,系因资金链断裂确实无力履行;第二,其一直在积极寻求债务重组和资产处置方案,与债权人保持沟通,并未转移、隐匿财产;第三,对民营企业家不起诉有利于保护民营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第四,系初犯,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第五,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现行法释〔2024〕13号,该罪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本案赵某系因经营困难无力履行,不符合构成要件,属民事执行问题而非刑事犯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为赵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案件系企业经营困难引发,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赵某得以继续经营企业。
企业应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因经营困难暂时无法履行的,应主动与法院、债权人沟通,积极寻求债务重组方案,避免被认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一旦涉及刑事风险,应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如有刑事辩护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刑事团队专线:400619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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