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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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三元区某矿产公司,阿华做矿场检修工8年。2025年11月23日的上午,她在井下电缆老化漏电触电倒地,左上肢电击伤伴正中神经损伤。被紧急送往三明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左上肢电击伤伴正中神经损伤",需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矿产公司:'人社局都不认,说明就不是工伤,你再闹也没用'
术后,阿华躺在病床上,翻身都需要家人帮忙。阿华的妻子找到公司,负责人的话让人心寒:'人社局都不认,说明就不是工伤,你再闹也没用'说完让保安把家属请出了办公室。走投无路之际,阿华的亲戚介绍他找到了泽良律所。阿华问律师的第一句话是:"他们说没签合同不能算工伤,是真的吗?"
发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推翻不予认定决定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及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阿华的情况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律师指导阿华收集了六类关键证据:一是阿华与工头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工作安排和工资结算;二是微信转账记录——每月月底固定金额转账,备注'工资';三是工地/车间考勤表,显示阿华每日早6点半进场的规律;四是4位工友的证人证言,证实阿华在工地/车间工作一年多的事实;五是事发当日的医院急诊挂号单,注明了事发地点和时间;六是现场施工日志,记录了井下电缆老化漏电触电倒地的全过程。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025年3月,泽良律师向三明市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在答辩中以属个人操作失误为由提出抗辩。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及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阿华的情形完全符合工伤认定要件,单位的抗辩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人社部门采纳了律师意见,于2025年6月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伤情稳定后,阿华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因内固定在位需二次手术取出,经鉴定评定为七级伤残。
赔偿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全额核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阿华依法可获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后续手术费(取内固定)。律师依据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劳动关系证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工资银行流水、医疗费票据——证明阿华的诉求合法有据。仲裁阶段,单位仍以伤情与工作无关为由提出抗辩。律师逐一出示证据:工资流水证明了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8306元;鉴定结论书证明了七级伤残等级;全套医疗记录证明了伤情与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2025年8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一次性支付阿华工伤赔偿40万元(含全部法定项目)。阿华拿到赔偿款后感慨:"公司口口声声说不算工伤,律师说算,法律也说算,最终钱也赔了。"
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工伤团队三明分部咨询热线:400639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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