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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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某制造公司,阿芳做冲压工四年。2024年8月的一天上午,她在操作冲床时,因设备安全光幕故障,右手被模具压伤。送医后诊断为右手食指中节以远离断、中指末节部分缺损。医院实施食指断指再植术、中指残端修复术。
工厂推脱:「你先自己治,公司研究研究」
术后阿芳右手食指虽已再植但无法弯曲,中指仅剩半截,连筷子都握不紧。车间主任来看了一眼,临走留下一句:「公司先给你垫了医药费,工伤的事等研究研究再说。」此后一个月再无音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阿芳举着缠满纱布的手找到泽良律师:「厂里一直拖着,我手残了,以后还能干活吗?」
主动出击:劳动者自行申报工伤的法律路径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无需等待单位配合。律师指导阿芳收集证据:工厂门禁刷卡记录(每日进出时间)、工资条及银行卡流水、工作微信群排班通知、社保缴费记录、事发当日车间监控录像的保存申请、两名工友的书面证言、120急救出车记录及急诊病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劳动者自行申报与单位申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024年10月,泽良律师代阿芳向宁波市人社部门提交自行申报的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收到人社部门调查通知后,辩称阿芳系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劳动者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不影响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对设备安全光幕故障负有维护责任。人社部门采纳律师意见,2024年12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右手食指再植术后功能丧失、中指部分缺损,评定为九级伤残。
赔偿计算:单位拒不申报不影响全额获赔
赔偿项目涵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理疗费。仲裁阶段单位再辩称停工留薪期过长。律师以完整证据链证明:伤情严重程度与停工留薪期直接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连续完整。2025年1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一次性支付赔偿二十五万元。阿芳说:「我等了半年,差点就放弃了。」
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工伤团队宁波分部咨询热线:400639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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