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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泽良刑事团队办理交通事故后伤害案成功争取缓刑

2026-07-31      42     

近日,泽良刑事团队在漳州地区办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经量刑辩护争取到缓刑判决。

当事人郑某系漳州某物流公司货车司机。某日郑某驾车与刘某的小轿车发生刮擦,双方就责任认定产生分歧。交警到场处理过程中双方再次发生口角,郑某情绪激动推搡刘某,致刘某倒地后头部磕碰路面,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郑某一旦被判实刑,将失去赖以谋生的驾驶工作,家庭也将失去主要经济来源。

团队接受委托后开展工作:经会见发现,郑某系在刘某言语挑衅和推搡下情绪失控,双方肢体冲突中失手致对方受伤;积极促成郑某赔偿刘某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收集郑某多年安全驾驶记录、公司表彰记录等材料。

审判阶段,团队提出:郑某主观恶性较小,系纠纷中情绪失控失手伤人,与蓄意伤害有本质区别;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诚恳;积极赔偿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系初犯、偶犯,多年安全驾驶,家庭有年迈父母和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愿意接受社区矫正。

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对郑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本案提示:纠纷升级引发刑事风险时,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至关重要。如有刑事辩护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刑事团队专线:400619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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