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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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泽良律所刑事事业部在龙岩地区代理的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通过专业的刑事辩护策略和一体化的团队协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认罪认罚后调减,展现了泽良律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和责任担当。
一、案情背景
当事人陈某系龙岩某矿产品贸易公司仓库管理员,2024年1月至7月期间,受公司指派,陈某负责在仓库接收从境外走私入境的锰矿石和铬矿石,并协助进行称重、记录和装车发货。该批矿产品通过非设关码头偷运入境后,直接运至公司仓库储存。陈某每月领取固定工资5000元,不参与走私的组织策划和利润分配。2024年9月,龙岩海关缉私局查获该走私链条,在仓库内查获尚未销售的走私锰矿石、铬矿石共计800吨,货值约300万元。经核定,该公司累计走私入境矿产品2000余吨,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180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陈某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陈某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陈某家属在审判阶段委托泽良刑事事业部介入,希望进一步降低刑期。
二、法律分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偷逃应缴税额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本案偷逃税额18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检察机关建议五年已考虑陈某认罪认罚情节。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经分析认为,虽然陈某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仍存在进一步减刑的空间:一是陈某仅系仓库管理员,在共同犯罪中仅负责收货和记录,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二是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三是其仅领取固定工资,获利微薄,主观恶性较小;四是其愿意配合退缴违法所得;五是陈某系初犯,此前无走私前科。若能认定从犯并充分论证其他从宽情节,有可能在三年以下量刑。
三、辩护策略
泽良刑事事业部接受委托后,制定了在认罪认罚基础上进一步调减刑期的辩护方案。第一,详细审查全案证据,分析走私团伙的组织架构,发现陈某仅负责仓库收货、称重和记录,不参与联系货源、组织运输、销售分销等核心环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第二,调取陈某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确系公司普通仓库管理员,按月领取固定工资,非走私团伙核心成员;第三,调取陈某的银行流水,证明其个人除工资外无其他非法收入;第四,指导家属退缴违法所得3.5万元;第五,在庭审中发表量刑辩护意见,指出陈某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但其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获利微薄等多重从宽情节,原量刑建议五年未能充分体现上述情节,建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四、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泽良刑事事业部的辩护意见,认定陈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但综合考虑其从犯地位、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及获利微薄等情节,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缩减二年半。陈某及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提出上诉。
五、客户反馈
陈某家属表示,丈夫只是仓库看门的,根本不知道那些矿石是走私来的,感谢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帮我们查清了他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认定了从犯,还在认罪认罚后减了二年半的刑期。律师非常专业,连工资发放记录都调出来了,让法官看到了丈夫只是被公司雇佣的普通工人。
六、律师建议
仓库管理员、运输司机等基层从业人员在受雇从事货物收发工作时,应增强法律意识,对来源不明、无合法手续的货物保持警惕,切勿因固定工资岗位而忽视货物的合法性。若已涉嫌走私被起诉,即使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判阶段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通过论证从犯地位、获利微薄、积极退赃等情节,仍有可能进一步争取大幅减刑,获得更轻的处罚。
泽良律所刑事事业部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刑事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刑事案件困扰,请及时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把握黄金救援时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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