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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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责任认定往往是决定赔偿数额的关键。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争议,或者保险公司以“非医保用药”“过度医疗”等理由拒赔,伤者往往陷入被动。然而,法律并非仅凭一纸认定书就能定论。今天,我们通过宁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争议案,看看泽良律所如何突破责任认定难点,为伤者争取到八十余万元赔偿。
2023年5月,宁德市某路口,李某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右转的货车撞倒。事故导致李某左腿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王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然而,王某的保险公司却以“李某未佩戴头盔,存在过错”为由,拒绝全额赔偿,只同意按70%比例赔付。面对保险公司的压价,李某感到无助——他不仅要承担高额医疗费,还担心后续康复费用无着落。
李某经人介绍找到泽良交通事故团队。律师在梳理案件后发现,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责任认定比例及保险公司的免责主张是否成立。
首先,关于责任认定,虽然交警认定李某负次要责任,但该认定书并非绝对依据。律师通过调取路口监控录像,发现王某在右转时未打转向灯,且未减速让行,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李某未佩戴头盔虽违反交通规则,但与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应作为减轻王某责任的依据。
其次,关于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用药”拒赔主张。律师审查了医疗费清单,发现大部分用药属于医保目录内,仅有少量自费药,且系治疗必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保险公司不能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拒赔,除非能证明该用药不属于必要合理范围。
此外,律师还发现,保险公司在计算赔偿时,未将李某的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足额计算,存在压价行为。
在诉讼策略上,律师预判保险公司会坚持责任认定书及“非医保”抗辩,因此提前准备了监控录像、医疗费用明细、误工证明等证据,并申请了司法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用。
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李某应承担30%责任,且主张扣减非医保用药费用。律师则指出,责任认定书仅作为参考,法院应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同时,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非医保用药不合理,应全额赔付。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李某仅承担10%责任,保险公司需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八十余万元。李某拿到判决书时感慨:“如果不是泽良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还一直站在我这边。”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也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争议,欢迎拨打泽良律所电话4009982919,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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