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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重疾险肺癌投保当天就诊记录被拒赔案:泽良律所突破带病投保抗辩,助力获赔七十九万元

2026-08-19      256     

在重疾险理赔纠纷中,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是最常见也最让投保人头疼的争议。明明已经确诊重疾,却因投保前的某次就诊记录,被认定“隐瞒病史”,理赔申请被一纸拒赔通知书挡回。这样的困境,究竟有没有法律上的突破口?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维护?


核心法律原则在于: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拒赔,必须证明投保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且未告知事项足以影响承保决定。而本案中,吉林的李某在确诊肺癌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以“投保当天存在就诊记录、带病投保”为由拒赔。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突破“带病投保”抗辩,最终助力李某快速获赔七十九万元保险金。


李某,吉林市人,年近五十,是一名普通的企业工人。2023年初,李某在朋友推荐下,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额八十万元。投保时,李某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了健康告知问卷,自认身体状况良好,未提及任何异常。然而,投保后不久,李某因持续咳嗽、胸痛,前往医院检查,竟被确诊为肺癌。


面对突如其来的重疾,李某和家人陷入绝望。好在李某想起自己投保的重疾险,或许能缓解治疗带来的经济压力。于是,李某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提交了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然而,保险公司在审核后,却向李某送达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李某在投保当天曾前往医院就诊,存在就诊记录,属于“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收到拒赔通知后,既委屈又愤怒。他回忆道:“投保那天,我只是因为感冒去社区诊所开了点药,根本没想到和肺癌有什么关系。我怎么会故意隐瞒呢?”李某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但对方始终坚持拒赔决定。无奈之下,李某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专攻保险拒赔的泽良律师事务所。


李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联系了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律师详细询问了投保经过和就诊情况后,初步判断: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拒赔,很可能站不住脚。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李某投保当天的就诊记录,是否属于“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重大事项?李某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未如实告知行为?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调查,梳理出以下关键突破点:


第一,投保当天就诊记录的性质。李某当天的就诊记录显示,其因普通感冒就诊,并未涉及肺部疾病。律师调取了就诊病历,证明该次就诊与肺癌无直接关联。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事项,必须是与保险事故直接相关、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重要事实。而普通的感冒就诊,显然不构成重大事项。


第二,保险公司是否尽到询问义务。律师审查了投保时的健康告知问卷,发现问卷中并未明确询问“投保当天是否就诊”等具体问题。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保险公司仅对询问的事项负有说明义务,投保人仅对询问的事项负有如实告知义务。李某未主动提及感冒就诊,不构成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第三,保险公司的核保流程存在瑕疵。律师发现,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并未对李某进行体检,也未要求提供近期就诊记录,仅凭健康告知问卷即承保。保险公司未能证明,若知晓李某投保当天就诊,会拒绝承保或提高保费。因此,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拒赔,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李某收集并固定了以下证据:投保时的健康告知问卷、投保当天就诊的病历和处方、确诊肺癌的诊断证明、病理报告、以及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等。同时,律师调取了李某近几年的体检记录,证明其投保前并无肺部疾病史,进一步补强了证据链。


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会坚持“带病投保”抗辩,并可能主张李某故意隐瞒。因此,律师提前准备了李某投保当天的就诊记录,证明其仅为普通感冒,且李某在投保时主观上并无隐瞒的故意。同时,律师还准备了相关医学文献,证明肺癌的潜伏期较长,普通感冒与肺癌无直接关联。


在做好充分准备后,律师代理李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八十万元。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


保险公司辩称:李某在投保当天有就诊记录,却未在健康告知中如实说明,属于故意隐瞒,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则指出:投保当天的就诊记录系普通感冒,与肺癌无关;且健康告知问卷并未询问“投保当天是否就诊”等具体问题,李某不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律师还强调,保险公司未对李某进行体检,也未要求提供近期就诊记录,其核保程序存在瑕疵,不能以此为由拒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投保当天的就诊记录,系因普通感冒就诊,与肺癌无直接关联,不属于影响承保决定的重要事实。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为由拒赔,缺乏事实依据。同时,保险公司未能证明李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未如实告知行为。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李某保险金八十万元。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赔付义务。李某在收到保险金后,激动地对律师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还一直耐心听我讲完整个经过,最终让我拿到了救命钱。”


本案中,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凭借对保险法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突破了保险公司的“带病投保”抗辩,为李某争取到了足额保险金。这不仅体现了法律对投保人权益的保护,也警示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尽到审慎义务,不能随意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的保险拒赔问题,欢迎咨询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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