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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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装修行业,不少工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遭遇工伤后陷入维权困境。用人单位常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导致劳动者不仅身体受创,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那么,未签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如何证明劳动关系、顺利获得工伤赔偿?本文通过一起龙岩的真实案例,为您解析维权路径。
本案中,龙岩的装修工王某某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伤情严重。因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否认劳动关系,拒绝赔偿。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后,通过细致调查,发现公司为王某某缴纳了社会保险并代扣个人所得税,以此为关键证据,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进而认定为工伤。最终,在泽良律所的努力下,王某某获得二十余万元赔偿款,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023年,王某某在龙岩市某装修公司担任装修工,负责室内装修工作。入职时,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某法律意识薄弱,也未主动要求。工作期间,公司为王某某缴纳了社会保险,并每月代扣个人所得税。然而,一场意外打破了平静。2023年5月,王某某在前往公司上班途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左尺骨冠状骨折、左肱骨远端骨折,住院治疗多日,花费巨额医疗费。
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家属多次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公司以王某某未签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声称王某某是“临时工”,不属于正式员工,拒绝配合工伤认定。王某某受伤后无法工作,收入中断,医疗费压力巨大,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无奈之下,王某某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在工伤维权领域经验丰富,遂委托泽良律所代理此案。泽良律所接到委托后,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全面梳理案情。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确认王某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而申请工伤认定并主张工伤赔偿。
针对这一难题,泽良律所制定了详细的维权策略。首先,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公司为王某某缴纳了社会保险,并代扣个人所得税,这些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充分条件之一。泽良律所指导王某某收集了社保缴费记录、个税代扣凭证、工资银行流水、工作现场照片、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随后,泽良律所代理王某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过程中,公司仍辩称王某某系“临时工”,但仲裁委采纳了泽良律所提交的社保记录等证据,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维持原判。劳动关系确认后,泽良律所迅速协助王某某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出具了《工伤认定决定书》。
然而,公司仍不甘心,对工伤认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企图拖延时间。泽良律所积极应对,逐一驳斥公司的理由。最终,法院判决维持工伤认定决定。在此期间,公司还试图通过和解降低赔偿金额,但泽良律所坚持原则,依法为王某某争取最大权益。
在工伤保险待遇仲裁阶段,泽良律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标准,为王某某核算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赔偿,总额达二十余万元。仲裁庭支持了王某某的请求,公司最终主动提出和解,同意支付全部赔偿款。
2024年,王某某顺利收到全部赔偿款,历时一年多的维权之路画上圆满句号。王某某感慨道:“如果没有泽良律师的帮助,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感谢他们让我重新相信法律。”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劳动者: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法仍可主张工伤赔偿。若遇类似困境,可拨打咨询热线0592-5973521,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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