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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争议案:泽良律所突破主次责任争议,助力获赔七十余万元

2026-08-25      223     

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责任认定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否必然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依据?当一方对责任认定不服,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是许多交通事故伤者面临的普遍困惑。


法律上,事故认定书是证据的一种,法院在审理中仍会结合案情综合判断。本案中,龙岩的王某在骑行电动车时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重伤。交警认定王某负次要责任,但保险公司却以此为由大幅压低赔偿。泽良律所接手后,通过重新梳理证据、申请复核,最终为王某争取到了七十余万元的赔偿。


2024年秋,龙岩的王某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上班。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右转的货车未注意观察,与直行的王某发生碰撞。王某连人带车被卷入车底,当场昏迷。经医院抢救,王某虽脱离生命危险,但左腿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交警到场后,经勘查认定:货车司机转弯未让直行,负主要责任;王某未佩戴头盔,负次要责任。这本是一起事实清晰的事故,但后续的理赔却让王某一家陷入困境。


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依据事故认定书,主张王某自身存在过错,应自负30%的责任,仅愿意赔付医疗费和少量误工费,总额不足十万元。王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受伤后不仅无法工作,还需要长期康复治疗,这笔钱远远不够。


王某的妻子焦急万分,她不明白,明明是对方闯了祸,为什么赔偿却这么少?在朋友的介绍下,她联系了泽良律所。泽良交通事故团队的律师接待了她,详细了解了案情后,认为责任认定存在可争取的空间。


核心争议在于:王某未戴头盔是否应减轻货车方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王某未戴头盔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应作为减轻赔偿责任的依据。


泽良律师制定了周密的策略:首先,申请对事故认定书进行复核,强调王某的违法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缺乏因果联系;其次,收集证据证明货车司机在转弯时未打转向灯、未减速,过错明显;同时,指导王某家属整理医疗票据、护理记录、误工证明等材料,完整构建损失清单。


诉讼中,保险公司果然坚持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泽良律师则指出,事故认定书仅是证据,法院应结合双方过错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综合认定责任比例。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货车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各项损失共计七十一万余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的妻子红了眼眶:“如果不是泽良律师,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笔赔偿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泽良律所提醒: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并非不可挑战。若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应及时申请复核;若保险理赔受阻,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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