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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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车连环追尾事故中,责任如何划分?这是许多交通事故当事人最困惑的问题。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往往成为划分责任的直接依据,但认定书并非不可推翻。当事故认定存在争议,保险公司又以此为由压低赔偿时,伤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本案中,温州市的张某甲在高速多车追尾事故中受伤,因事故认定书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据此大幅压低赔偿。泽良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后,通过申请复核、调取行车记录仪等关键证据,成功推翻不利认定,最终为张某甲争取到六十余万元赔偿。
2023年11月的一个清晨,温州市民张某甲驾驶小型轿车在G15沈海高速温州段正常行驶。因前方突发事故,张某甲及时刹车停住,但紧随其后的一辆货车未能保持安全距离,猛烈追尾张某甲车辆,导致张某甲车辆向前冲撞前方车辆,形成三车连环追尾。事故造成张某甲颈椎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后方货车负主要责任,张某甲因未保持安全车距负次要责任。这一认定让张某甲难以接受——他明明已经停稳车辆,是后方货车追尾导致其车辆前冲,为何自己还要承担次要责任?更让他焦虑的是,保险公司依据事故认定书,仅同意按70%的比例赔偿其损失,这意味着他需要自行承担数万元医疗费和误工费。
面对保险公司的压价,张某甲感到委屈又无助。他先后咨询了多家机构,得到的答复大多是“事故认定书已出具,很难改变”。直到他联系上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交通事故律师在详细听取案情后,敏锐地指出:事故认定书对“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认定可能存在问题。张某甲在事故发生时已完全停稳,其与前车的距离并非导致追尾的原因,真正的过错方应是后方货车未保持安全车距。律师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张某甲是否应承担次要责任?
泽良交通事故律师迅速制定维权策略。首先,律师指导张某甲收集行车记录仪视频,该视频清晰记录了他停车后约3秒才被追尾,证明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其次,律师向交警部门提交复核申请,指出事故认定书未充分考虑张某甲已停稳的事实,且未对后方货车为何未刹车作出合理解释。同时,律师对张某甲的损失进行全面核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额约85万元。
在复核期间,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以“复核结果未出”为由拖延理赔,因此同步准备诉讼材料。果然,复核维持原认定后,律师立即代理张某甲向温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事故认定书是划分责任的唯一依据,张某甲应承担20%的责任。泽良交通事故律师则提交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车辆检测报告等证据,并申请事故处理民警出庭说明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甲在事故发生时已安全停稳,后方货车未保持安全车距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张某甲对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张某甲不承担责任,由后方货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后,保险公司服判未上诉,张某甲顺利获得赔偿款六十余万元。
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张某甲感慨地说:“要不是泽良的律师坚持帮我复核、打官司,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还一直鼓励我,让我相信法律会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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