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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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身体无恙,住院后却被保险公司以“既往症”为由拒赔——这是医疗险理赔中最常见的争议之一。许多患者拿到拒赔通知书时才发现,自己以为的“小毛病”,竟成了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医疗险的核心价值,在于被保险人发生疾病或意外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补偿其医疗费用。但实践中,保险公司常以“既往症”“未如实告知”等理由拒绝赔付。山西的赵某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幸运的是,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成功突破了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助力其获赔六十一万元。
赵某某是山西太原的一名普通企业职工,2023年初,他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医疗险,保额充足,保障范围覆盖住院医疗费用。投保时,他按照保险公司的询问事项逐一填写了健康告知,自认身体并无大碍。
2023年秋,赵某某因持续咳嗽、胸痛前往医院就诊,经检查被确诊为肺部恶性肿瘤,随即住院接受手术治疗。住院期间,他先后产生医疗费用共计八十余万元,医保报销后,个人仍需承担六十余万元。
出院后,赵某某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提交了住院病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然而,保险公司在审核后却作出了拒赔决定,理由为:赵某某在投保前已有肺部结节病史,属于“既往症”,依据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赵某某感到十分委屈。他回忆,投保时保险销售人员并未就“既往症”条款进行详细说明,自己虽曾因体检发现肺部小结节,但医生当时告知无需治疗,定期复查即可,他并未将此视为“疾病”。如今确诊恶性肿瘤,却因一句“既往症”被拒赔,他无法接受。
在朋友的推荐下,赵某某联系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保险拒赔律师详细审阅了其保险合同、投保资料和住院病历后,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赵某某投保前的肺部结节是否构成保险合同约定的“既往症”,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就该免责条款尽到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
围绕这一核心争议,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并梳理出三大关键突破点。
第一,保险公司对“既往症”免责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泽良律师仔细核对了投保流程,发现投保过程为线上操作,销售人员并未就“既往症”条款进行特别解释,投保人难以注意到该免责条款的存在,故该条款依法不应产生效力。
第二,赵某某的肺部结节不属于“既往症”的范畴。所谓“既往症”,通常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已患有的、且已知或应当知道的疾病或症状。而赵某某的肺部结节,经医院诊断仅为良性小结节,医生建议定期观察,并无任何治疗措施,属于无需特殊处理的体检发现,不能等同于“疾病”。且赵某某投保时,该结节并未引起任何身体不适,其主观上无从知晓该结节会发展成恶性肿瘤,故不构成“既往症”。
第三,从近因原则来看,赵某某本次住院的直接原因是肺部恶性肿瘤,而非既往的良性结节。恶性肿瘤是独立发生的疾病,与良性结节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缺乏医学依据。
在证据收集方面,泽良律师指导赵某某补充调取了历年体检报告,证明其投保前肺部结节为良性、无需治疗;同时,收集了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说明,明确恶性肿瘤系新发疾病,与既往结节无直接关联。此外,律师还固定了投保过程的线上操作记录,证明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进行充分提示。
诉讼预判方面,泽良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以“赵某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结节病史”为由进行抗辩。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投保时的健康告知问卷,证明赵某某已如实回答问卷所列问题,且问卷中并未明确询问“肺部结节”这一具体情形,故赵某某不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在充分准备后,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赵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赵某某投保前的肺部结节属于“既往症”,且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并解除合同。
泽良律师则针锋相对地指出:第一,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免责条款不生效;第二,肺部结节不属于“既往症”,且与本次恶性肿瘤无因果关系;第三,赵某某已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提交的投保流程记录无法证明其已就“既往症”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确的说明义务,该条款对赵某某不产生效力。同时,法院采纳了泽良律师关于“肺部结节不构成既往症”的代理意见,认定赵某某本次住院治疗系因肺部恶性肿瘤所致,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主张赵某某未如实告知,但未能举证证明赵某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赵某某支付医疗保险金六十一万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赵某某如释重负。他感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争取到了理赔款,更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如果您也遇到医疗险等保险理赔被拒的情况,欢迎拨打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热线:0592-5973521,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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