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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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某建材公司,老林做销售员七年。2024年5月的一天晚上,他按公司安排接待来考察的大客户,晚饭后送客户出门时,在饭店门口台阶上踩空,整个人摔了下去。送医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行内固定手术。老林找公司申报工伤,碰了一鼻子灰。
公司推诿:“吃饭喝酒是你自己的事,跟公司没关系”
老林术后右手打着石膏,客户跟不了,单子也签不了。他找公司,销售总监说:“饭是你自己陪的,酒是你自己喝的,摔了跟公司没关系。”老林翻出工作群里的消息:“王总来考察,老林负责全程接待”——白纸黑字。找到泽良律师时,他举着打了石膏的右手问:“公司派我接待客户,我送客摔断了手,这算谁的?”
锁定单位安排应酬的工作原因属性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单位安排的客户接待属于工作内容,接待过程及送客等合理延伸环节中受到的伤害,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应当认定工伤。律师随即指导收集证据:一是工作群里公司安排老林负责接待的聊天记录;二是客户来访的审批单;三是当晚的订餐记录和公司报销凭证;四是饭店门口的监控视频,还原踩空摔伤经过;五是医院急诊病历和手术记录;六是两名一同接待的同事证言;七是近两年的工资流水。证据链把“吃饭是自己的事”的说法彻底推翻。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024年7月,泽良律师向佛山市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公司抗辩称应酬属私人活动,与工作无关。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接待客户系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老林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依法应予认定工伤。人社部门采纳律师意见,2024年9月作出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老林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右桡骨远端骨折术后功能障碍,评定为十级伤残。
赔偿计算:应酬受伤按工伤全额赔偿
泽良律师为老林逐项核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一年后取内固定的手术费。仲裁阶段,公司仍坚持应酬与工作无关。律师以完整证据链证明:接待系公司指派任务,老林在任务过程中受伤,属工伤。2024年12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十余万元。老林说:“我以为是陪客户吃饭,原来这也是我的工作,法律看得清楚。”
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工伤团队佛山分部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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