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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建筑工未签劳动合同工伤理赔遇阻案:泽良律所突破劳动关系认定难关,助力获赔二十三万元

2026-09-16      100     

在工伤维权实践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面临的最常见障碍之一。不少用人单位以“没签合同就不算正式员工”为由,否认劳动关系、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让受伤职工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事实上,劳动关系的成立并不以书面合同为唯一依据,只要存在实际用工管理、劳动报酬支付等事实,法律同样予以保护。


本案中,南平市一名建筑工人王某某在施工中受伤,用人单位以“临时雇请、未签合同”为由拒绝赔偿。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介入后,通过多维度证据构建事实劳动关系,成功突破“无合同即无劳动关系”的抗辩,最终帮助王某某获赔二十三万元。


王某某是南平市一名建筑工人,长期跟随某建筑劳务公司在其承包的工地从事施工作业。入职时,公司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按日计酬,工资由班组长通过个人微信转账发放,考勤则由工头在微信群内通知。王某某虽觉得没有合同不太踏实,但考虑到工作机会难得,也就没有坚持要求签订。


2024年6月的一天下午,王某某在工地搬运建筑材料时,因临时搭建的踏板滑脱,从高处坠落,导致右腿胫腓骨骨折及右踝关节损伤。工友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后续还需长期康复。


事故发生后,王某某的家属多次找到建筑劳务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公司负责人以“王某某是临时雇请的散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算公司员工”为由,拒绝承认工伤,也拒绝支付任何赔偿。公司甚至声称工资是班组长个人发放,与公司无关。王某某一家陷入困境:医疗费已花费数万元,后续康复费用尚无着落,家中主要劳动力倒下,生活来源中断。


面对公司的推诿,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他想不通,自己在工地干了那么久,怎么一出事就成了“外人”。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他一度以为只能自认倒霉。后经工友提醒,王某某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在工伤维权领域经验丰富,便通过电话进行了咨询。律师在初步了解案情后,认为虽然未签劳动合同,但仍可通过其他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遂接受了王某某的委托。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王某某与建筑劳务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进而能否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方主张,王某某系班组长个人临时雇请,工资由班组长个人支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应由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司还提出,即使存在用工,也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针对公司的抗辩,泽良工伤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律师首先指导王某某收集并固定了以下几类关键证据:一是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其中包含工头发布的每日工作安排、考勤通知以及王某某的回复;二是工资转账记录,显示班组长按月向其转账,备注为“工资”;三是工友证人证言,两名工友愿意出庭证明王某某长期在该工地工作并接受公司管理;四是医院病历中王某某自述的职业信息及就诊记录;五是工地出入证及安全帽照片,显示公司名称及工地标识。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本案中,王某某长期在公司的工地从事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劳动,接受公司工头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按期获取报酬,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在证据准备充分后,律师代理王某某向南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仲裁庭审中,公司方仍坚持“临时雇请”的说法,并质疑微信记录的真实性。律师当庭出示了转账记录与微信聊天记录的对应关系,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仲裁委最终认定王某某与建筑劳务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服,向南平市某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仲裁裁决。


劳动关系确认后,律师立即协助王某某申请工伤认定。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核实,认定王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随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为工伤九级。在工伤保险待遇仲裁阶段,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实施标准,逐项核算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并主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应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中,公司一度提出和解,但给出的金额远低于法定标准。律师坚持依法计算,寸步不让。最终,仲裁委裁决建筑劳务公司向王某某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二十三万元。公司未再起诉,裁决生效后,律师又协助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已全额到账。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王某某对律师说:“当初以为没签合同就只能认栽,是你们让我知道,法律还是讲道理的。”


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遇到工伤理赔遇阻时,应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泽良全晟工伤团队专注福建、浙江及广东地区工伤纠纷,如需咨询,可拨打公开电话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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