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
案例

案例

经典案例

金华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案:泽良律所突破参与度抗辩,助力获赔九十八万元

2026-09-16      89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赔偿金是否应当因受害人自身疾病而打折,一直是伤者与保险公司之间最激烈的争议焦点。保险公司常常主张,受害人的伤残后果并非事故单独造成,自身旧疾或体质因素也占一定比例,据此要求按参与度比例扣减赔偿。这种抗辩一旦被采纳,伤者拿到的赔偿可能大幅缩水,甚至不足以覆盖后续康复费用。


法律上,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损害完全由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本案中,金华一位中年伤者王某某在事故后遗留严重功能障碍,保险公司以“自身颈椎退变参与度”为由只愿赔付六成。泽良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后,通过精准的司法鉴定策略和完整的证据链构建,成功突破参与度抗辩,助力王某某获赔九十八万元。


王某某,男,四十多岁,浙江金华市某企业职工。2023年夏天的一个傍晚,王某某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途经金华市某交叉路口时,被一辆右转的小型轿车撞倒。事故造成王某某头部着地、颈部剧烈疼痛,当即无法起身。路人报警后,王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王某某颈椎过伸性损伤伴脊髓水肿、颈髓损伤,需住院手术治疗。住院期间,王某某接受了颈椎前路减压融合内固定术,医疗费累计十七万余元。


出院后,王某某仍遗留左上肢麻木无力、精细动作受限等症状,日常生活受到明显影响。经司法鉴定,王某某构成八级伤残,误工期三百天、护理期九十天、营养期六十天。交警部门认定,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某转弯未让直行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


然而,当王某某向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时,对方却提出:王某某颈椎本身存在退行性改变,本次事故只是诱发或加重了原有病变,根据参与度鉴定,事故参与度仅为百分之六十,因此只同意按总损失的六成赔付。保险公司甚至拿出一份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试图证明王某某自身疾病是导致伤残的主要原因。


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他觉得自己明明是被撞的一方,身体上的痛苦已经难以承受,现在连赔偿都要被“打折”,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经朋友介绍,王某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全晟交通事故团队在了解案情后,迅速为其安排了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伤残预评估,并决定接受委托。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受害人的伤残赔偿金是否应当因自身疾病或体质因素而按参与度比例扣减?保险公司主张,根据其单方委托的鉴定,事故参与度为百分之六十,故只应承担六成赔偿责任。王某某则认为,自己虽然颈椎有退变,但事故前从未因此影响工作和生活,是本次事故直接导致了脊髓损伤和八级伤残,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


泽良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后,迅速梳理了案件的关键突破点。第一,保险公司单方委托的参与度鉴定存在程序瑕疵,鉴定材料未经双方质证,且鉴定机构未对王某某的伤情进行全面分析,结论缺乏科学性。第二,王某某伤前无颈椎病史,无任何就医记录显示其因颈椎问题影响生活,事故直接造成颈椎骨折脱位和脊髓损伤,伤残后果与事故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第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只有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时,才能减轻侵权人责任,受害人自身疾病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不能成为减少赔偿的理由。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事故前五年的体检报告,证明其颈椎退变并未产生任何症状,也未接受过任何治疗;同时调取了手术记录和影像资料,显示事故造成的骨折脱位是脊髓损伤的直接原因。律师还申请法院委托权威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和因果关系进行重新鉴定,并准备了类案裁判规则检索报告,向法庭说明同类案件中参与度抗辩不被采纳的裁判趋势。


诉讼中,保险公司坚持其参与度鉴定意见,主张按比例赔偿。泽良律师当庭指出:参与度鉴定属于学理概念,并非法律上的过错比例,受害人自身疾病不构成《民法典》规定的过错,不能据此减轻侵权人责任。法庭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认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王某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其参与度抗辩缺乏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全额赔偿王某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九十八万元。


判决生效后,泽良律师团队持续跟进赔偿款到账进度,确保款项及时支付到位。王某某拿到赔偿款后,特意打来电话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交通事故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拿到了救命钱,还让我重新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泽良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团队专注于交通事故法律纠纷的全链条解决,从事故责任认定分析、伤残等级预评估,到赔偿标准精准核算、证据链构建,每一个环节都力求严谨。团队依托律所多元专家资源,包括前保险法务、查勘、公估、理赔专家及法医顾问,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复合型支持。对于行动不便的伤者,团队可提供上门咨询、上门签约服务,让维权之路不再艰难。


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5973521,泽良律师事务所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维权方案。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官网

    电话: 0592-5973521 地址: 【泽良律师总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层
    【泽良杭州分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708号 博地符星创新中心1号楼13层
    【泽良广州分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17层
    【泽良福州分所】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6层
    【泽良龙岩分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金融中心A1栋6层
    【泽良泉州分所】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26层
    【泽良漳州分所】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碧湖TFC特房财富中心A座23层
    【泽良泉州分所】永安市含笑大道1909号燕南街道办事处2层

    友情链接: 保险理赔网 泽良婚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