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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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维权案件中,最让劳动者感到无力的,往往不是伤情本身,而是用工方一句“你不是我们的人”。当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工资现金发放、考勤无记录时,劳动关系如何证明?工伤赔偿又该向谁主张?这是无数建筑、装修、外卖配送等行业劳动者面临的共同法律困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本案中,来自贵州的架子工王某某在福建厦门某建筑工地作业时坠落受伤,用工方却否认劳动关系、拒绝配合工伤认定。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介入后,通过系统取证与多程序推进,成功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并认定工伤九级,最终助王某某获赔三十五万余元。
王某某,男,四十余岁,贵州籍,长期在福建各地建筑工地从事外架搭设工作。2023年3月,经老乡介绍,他进入厦门市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包的某项目工地,担任架子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按日计算,由班组长通过微信转账发放,没有工资条,也没有考勤打卡记录。王某某只知道自己在“厦门某项目”干活,至于总包单位是谁、劳务公司叫什么全称,他并不清楚。
2023年5月12日下午,王某某在拆除一处外架时,脚下钢管突然滑动,他从约三米高处坠落至地面,当即感到腰部剧痛,无法站立。工友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左侧跟骨骨折。住院期间,包工头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便不再露面。王某某家属多次联系劳务公司,对方称“王某某是包工头叫来的,跟我们没有关系”,拒绝申报工伤,也拒绝提供任何用工证明。
出院后,王某某卧床近三个月,家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后续康复费用毫无着落。他向多个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都是“先确认劳动关系”。但王某某手里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和几段工地干活的视频,连公司名称都说不完整,更不知道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某的家属在网络上看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的普法内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打了咨询电话。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与劳务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工方主张,王某某系包工头个人雇佣,工资由包工头发放,日常工作由包工头安排,与劳务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我明明在这个工地干了两个多月,每天刷脸进的门,怎么一出事就变成跟公司没关系了?”由于伤情严重,他无法亲自奔波,泽良工伤律师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提供上门咨询与上门签约服务,前往王某某住处办理委托手续,并迅速成立专案理赔小组。
接受委托后,泽良工伤律师迅速梳理出三个关键突破口。第一,锁定用工主体。通过调取工地出入口的实名制管理系统记录,发现王某某的进出场信息登记在劳务公司名下,且每日考勤数据均上传至该公司管理平台,这直接证明劳务公司对王某某进行了用工管理。第二,固定工资发放链条。律师指导王某某导出全部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明细,发现包工头转账备注中多次出现“某项目X月工资”字样,且转账时间固定、金额与出勤天数高度吻合,足以证明工资系劳务公司通过包工头代为发放。第三,构建证据闭环。律师向项目部调取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班前讲话签到表,其中均有王某某签名;同时申请工友出具书面证言,并同步进行律师调查笔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在证据准备充分后,泽良工伤律师预判用工方可能采取拖延战术,拒不承认任何用工事实,遂决定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庭审中,用工方辩称王某某系包工头个人招用,公司从未向其发放工资或进行管理。泽良律师当庭出示了实名制系统截图、工资转账备注、安全培训签到表三组证据,并指出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所从事工作系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的,应认定劳动关系成立。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泽良律师的意见,裁决确认王某某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用工方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同样认定实名制考勤记录与工资发放记录足以证明用工事实,判决驳回用工方诉请。用工方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劳动关系确认后,泽良律师立即协助王某某申请工伤认定,并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工伤九级。
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均落实后,泽良律师代理王某某提起工伤赔偿仲裁,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全部赔偿项目。仲裁过程中,用工方又提出王某某自身存在操作不当,应减轻赔偿责任。泽良律师指出,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劳动者是否存在操作失误不影响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除非属于故意犯罪、醉酒或自残等法定排除情形。最终,仲裁委全额支持了泽良律师核算的赔偿方案,裁决劳务公司支付王某某各项工伤赔偿共计三十五万余元。裁决生效后,泽良律师持续跟进执行进度,协调解决款项划扣中的问题,确保赔偿款按时足额到账。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王某某在电话里沉默了很久,最后只说了一句:“谢谢你们,让我觉得这个事还有人管。”目前,王某某已返回老家进行后续康复治疗,泽良律师仍为其提供免费的后续法律咨询。
如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工伤理赔遇阻、工伤认定困难、单位拒不配合等困境,可拨打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592-5973521,泽良全晟工伤团队专注福建、浙江及广东地区工伤纠纷全流程解决,可提供免费伤残等级预估与赔偿方案测算,针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可安排上门咨询与上门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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