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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争议案:泽良律所突破鉴定异议,助力获赔九十八万元

2026-09-23      33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等级的认定往往成为受害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最大的争议焦点。伤情究竟构成几级伤残?鉴定意见能否被采信?这不仅直接决定赔偿数额的高低,更关系到伤者后续治疗与生活的保障。在泉州,就有一位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残等级争议陷入漫长的维权困境。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合理费用。伤残等级是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核心依据。本案中,泽良律师事务所交通团队通过精准的伤残等级论证与证据补强,成功突破保险公司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帮助当事人获赔九十八万元。


一、案情还原


当事人陈某某,泉州某企业职工,家住泉州市丰泽区。2024年3月的一天傍晚,陈某某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经泉州市区某交叉路口时,被一辆闯红灯的小型轿车撞倒,当场昏迷。路人报警后,陈某某被紧急送往泉州某医院救治。


经诊断,陈某某伤情严重:颅脑损伤、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脾脏破裂。医院立即为其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和骨折内固定手术。陈某某住院治疗长达两个多月,期间经历了多次手术,医疗费累计超过二十万元。


事故发生后,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某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型轿车驾驶人林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某无责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充足。


陈某某出院后,身体机能严重受损,右腿活动受限,经常头晕头痛,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家属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压低赔偿金额,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二、争议焦点


保险公司在协商中提出:陈某某的脾脏切除和肋骨骨折虽构成伤残,但对伤残等级提出异议,认为其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要求重新鉴定。同时,保险公司对误工费、护理费的计算标准也提出质疑,主张按较低标准赔付。


陈某某和家人感到十分委屈:明明伤得这么重,脾脏都被切除了,保险公司却还在伤残等级上讨价还价,赔偿金额连后续康复费用都不够。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保险公司的专业抗辩,更不清楚法律上伤残等级到底怎么认定。


经朋友介绍,陈某某家属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交通团队咨询。律师详细了解了伤情和治疗经过,初步判断陈某某的伤情至少构成两处伤残,赔偿金额有较大提升空间。家属决定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陈某某的伤情应评定为几级伤残?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能否被法院采信?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三、法律分析与策略


接受委托后,泽良交通团队迅速展开工作,制定了周密的维权策略。


第一,重新梳理伤残等级。律师发现,陈某某的脾脏切除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应评定为八级伤残;右侧多发肋骨骨折(6根以上)应评定为十级伤残;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导致右膝关节活动受限,也可能构成十级伤残。如果三处伤残均被认定,赔偿金额将大幅提升。律师指导陈某某在治疗终结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终鉴定意见认定陈某某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


第二,补强误工费和护理费证据。保险公司主张按较低标准计算误工费,律师指导陈某某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纳税记录、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材料,证明其月均收入为八千余元。同时,收集了家属护理的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等,为护理费主张提供依据。


第三,预判保险公司策略并提前准备。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在庭审中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于是提前准备了鉴定机构资质证明、鉴定过程说明、陈某某的完整病历资料等,以证明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证据准备充分后,泽良律师代理陈某某向泉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肇事驾驶人林某某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一百余万元。


四、办案过程与结果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提出异议,认为陈某某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要求重新鉴定。泽良律师当庭指出:陈某某的鉴定系在治疗终结后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程序合法,鉴定依据充分;保险公司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供相反证据足以反驳,依法不应准许重新鉴定。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未准许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


针对误工费争议,保险公司主张按福建省居民服务行业平均工资计算,泽良律师提交了陈某某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纳税记录等证据,证明其实际收入水平,法院最终按实际收入标准计算误工费。


经过审理,泉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某某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陈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九十八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终,陈某某获得赔偿款九十八万元,赔偿款已全部到账。


五、结尾


拿到赔偿款后,陈某某感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跟保险公司争下去。他们帮我理清了伤残等级,争取到了应得的赔偿,让我对以后的生活有了信心。”


泽良律师事务所交通团队专注于交通事故法律纠纷的全链条解决,从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评估到赔偿款执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您或您的家人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难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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