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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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一方在起诉前悄悄转移存款、变更公司股权、甚至将房产过户给亲属,另一方往往直到分割财产时才发现共同财产早已被“掏空”。这类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离婚案件中最常见也最棘手的法律争议之一:钱去哪儿了?还能不能追回来?法院会不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让转移方得逞?
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但原则落地为判决,靠的是扎实的证据与清晰的诉讼策略。龙岩市一起离婚纠纷中,王某某就遭遇了丈夫李某在分居期间大额转移存款、并将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过户至其弟名下的情况。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介入后,通过银行流水追溯、不动产登记调查与庭审中的层层追问,最终帮助王某某争得房产份额与子女抚养权,并获得了相应补偿。
王某某与李某于数年前在龙岩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某经营一家小型贸易公司,王某某则在一家企业从事行政工作,家庭收入稳定,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辆家用轿车,另有存款若干。随着李某生意应酬增多,双方因家庭琐事和沟通不畅逐渐产生矛盾,后发展到长期分居。分居期间,王某某多次尝试沟通修复关系,但李某态度冷淡,甚至不再支付孩子的日常开销。
分居近一年后,王某某收到法院传票——李某已向龙岩市某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主张孩子由其抚养、婚后房产归其所有,理由是“购房款主要来源于其经营所得”。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困惑:自己多年来兼顾工作与家庭,孩子的学习生活几乎全由她一人操持,如今不仅婚姻走到尽头,连安身之所也要被剥夺。她更隐约察觉,李某在起诉前几个月频繁操作银行账户,但具体转了多少、转给谁,她一概不知。
经朋友介绍,王某某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第一次面谈时,她带着一叠零散的银行短信截图和房产证复印件,情绪几度哽咽。团队律师一边安抚,一边迅速梳理时间线,判断本案的核心争议并不只是“离不离”,而是共同财产的范围认定与分割比例,以及抚养权归属。
接受委托后,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围绕三个关键点展开突破。第一,锁定财产转移线索。律师发现李某在起诉前三个月内,其名下银行账户有多笔大额转账,收款方包括其弟及一名案外人员,合计金额不小;同时,婚后购买的那套房产在分居期间被以“买卖”名义过户至李某弟弟名下,但所谓购房款并未实际支付。根据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此类未经配偶同意、无合理对价的处分行为,涉嫌转移共同财产,依法可以少分或不分。第二,固定抚养权优势证据。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孩子出生以来的疫苗接种记录、学校缴费凭证、日常接送与辅导照片、与老师的沟通记录等,形成完整的“主要抚养人”证据链,证明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改变环境不利于其成长。第三,补强共同财产证据。针对李某主张“购房款来源于其个人经营所得”,律师调取了公司工商档案与婚姻存续期间的经营流水,证明该公司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款并非李某个人财产,房产依法应为共同财产。
预判到李某可能在庭审中否认转移行为、辩称转账系“正常生意往来”或“借款”,律师提前准备了银行流水比对表、不动产登记内档以及李某弟弟的陈述矛盾点,并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关键账户明细。
庭审中,双方围绕财产性质展开激烈交锋。李某坚持房产已由其弟购买并登记,与王某某无关,且存款转账均为生意周转。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逐笔指出转账时间集中于分居及起诉前,收款方与李某存在亲属关系,且无任何借款合同或还款记录;房产过户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受让人未实际支付对价,不符合善意取得。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将大额存款转出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并将夫妻共同房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过户至亲属名下,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孩子长期随王某某生活,由王某某继续抚养更有利于其成长。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由王某某抚养,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案涉房产认定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判归王某某所有,由王某某向李某支付部分折价补偿;对李某转移的存款,在分割时对李某予以少分,王某某获得相应补偿款。拿到判决书那天,王某某对律师说:“我以为钱没了、房子没了,就只能认了。谢谢你们让我知道,法律真的会替认真生活的人撑腰。”
婚姻家事案件往往掺杂情感与利益的双重纠葛,财产转移、抚养权争夺更是当事人最焦虑的痛点。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以专业的证据策略与庭审经验,为当事人厘清共同财产边界、争取子女权益。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
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0592-5973521,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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