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2022年5月,公司为员工小Y购买了一份团体意外险,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保险金为200000元,保险期间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5月26日,保险事故为五类,其中包括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意外伤害事故。
保单材料 ↑
2022年11月2日17时许,小Y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海曙大队认定小Y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本次交通事故也导致小Y不幸身故。 小Y家属认为,小Y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理应获得赔偿,可是没想到向保险申请理赔后,保险却以不予赔付!
事故认定书 ↑
02 保险拒赔
保险公司提出如下意见:
1 | 小Y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本案系公司投保的团体意外险,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工伤的情形,本案不属于工伤情形,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 | 小Y的信息在录入系统时因公司提供信息错误,姓名不符,无法进行赔偿。
03 委托泽良
面对保险公司的强势拒赔,小Y的家属深感无力,不知从何下手。偶然刷抖音时,看到了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发的胜诉案例视频。于是找到了泽良律师,希望能为其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指导小Y家属收集证据 ↑
04 最终结果
泽良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分析案件拒赔争议焦点,本着高效、快速的角度出发,泽良律师先通过谈判的方式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谈判前泽良律师做了详细的准备,也检索了相关案例,并且在相关部门进行有利的投诉。再经过与保险公司法务的多方沟通,最终在两个月的时间内,为小Y的家属争取到了全额200000元的保险金!
赔偿款快速到账 ↑
本案再次展示了泽良律师在保险拒赔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高效服务。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在全国范围内打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拒赔谈判服务,致力于每一位保险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保险拒赔解决方案。
本案亲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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