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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身亡,保险因“受酒精影响”拒赔,泽良助力获赔40万元!
2024-12-23      37     

01 案件背景


2021年9月,方女士为其配偶朱先生,购买了一份意外险,保险合同中约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保额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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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




2022年5月,朱先生在下河捉鱼的时候不幸溺水身亡,方女士在妥善处理好朱先生的后事后,决定利用这份意外伤害保险金,为她和女儿未来的生活提供一份经济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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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记录↑






02 保险拒赔


在接到方女士的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决定不予赔付。其依据是朱先生在捕鱼时受酒精影响才会溺水身故,而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因受酒精影响引发的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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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免责条款↑




这一拒赔决定让方女士一家失去顶梁柱带来的巨大压力的同时,又不得不面对理赔无门的困境,方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她应得的保险权益。




03 委托泽良


在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方女士找到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决定委托经验丰富的何青思律师和陈丽霞律师代理案件。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在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


他们首先仔细审查了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现保险公司对“受酒精影响”“酒精含量的程度”的定义存在模糊地带,且在朱先生溺水身亡的当天,保险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合同中约定“受酒精影响”的状态。此外,律师团队还收集了朱先生捕鱼当天的目击者证言和相关视频资料,证明朱先生在捕鱼时并未处于明显的醉酒状态。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泽良律师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案件经历二审程序以及多轮调解与法律沟通,在上诉过程中,泽良律师与法院和保险公司多次沟通,通过法律依据和合同解释,争取调解解决,为方女士一家赢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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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





04 最终结果


在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的不懈努力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了和解协议,规定保险有限公司必须在2024年11月7日之前,将40万元保险金一次性汇入方女士指定的账户。这一调解结果不仅为方女士一家带来了经济上的救济,也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障。









本案亲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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