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死亡证明↑
电子保单↑
02 保险拒赔
然而,当保险公司收到C女士的理赔申请后却作出了不予理赔的决定,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条款,保险公司明确指出,该份意外险为试车人员保险仅限于承保试车人员在驾驶或乘坐试车车辆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
拒赔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试车人员在驾驶或乘坐试车车辆时不幸遭遇事故,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F先生的情况并不符合特别约定中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决定拒绝对此进行赔偿。
03 委托泽良
04 应对思路
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调查工作:
对合同的每一个条款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审查,并对其背后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从保险费用的收取标准,到适用的意外险条款,从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问题到条款的歧义解释,不仅关注了合同的字面意义,还深入探讨了合同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应用。
通过这一系列的专业操作,律师团队帮助家属确立了明确而具体的诉讼目标,确保了案件的顺利进行。他们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和丰富的法律知识,为家属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使他们在诉讼过程中占据了有利地位。
05最终结果
提交起诉材料至保险公司后,他们放弃了先前的强硬态度,主动联系我们,探讨调解方案的具体细节。
最终结果↑
最终,在泽良律师的积极介入和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共识。保险公司同意按照家属所期望的70万元保险金进行赔偿,这一结果使得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避免了进一步的法律诉讼和时间成本。
06 最终结果
在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的努力下,C女士及其家人成功实现了对保险金的索赔,有力地保护了保险持有人的权益。此案件的胜诉不仅展示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保险纠纷方面的专业优势,也为其他类似意外身故理赔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借鉴。泽良律师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精准的法律策略和持续的努力,成为了客户在保险理赔过程中的坚强后盾。
本案亲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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