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2023 年 10 月 18 日,当事人G先生接到货拉拉订单后,却遇到订单取消的情况。于是,他将自己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停放在道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内。
部分保单↑
就在他在车上稍作休息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的车辆前部右侧撞到货车尾部左侧。这起事故导致对方司机跌地受伤,尽管经过全力抢救,司机还是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不幸死亡,同时车辆也遭受损坏。之后,司机家属的家属将G先生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认定书↑
02 保险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
G先生驾驶的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但事发时从事货拉拉活动,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 车辆还存在改装行为,车厢后栏板加装圆管栏板,且本次事故是追尾事故,该改装行为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符合商业险保险条款第二十三条的免责事项,所以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拒赔通知↑
03 委托泽良
G先生面临这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感到压力巨大。一方面,对事故的发生深感愧疚;另一方面,又担忧自身要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已故司机赔偿损失清单↑
在这种困境下,他选择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为自己代理此案。泽良律师接到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材料,仔细分析事故现场照片、交警部门的询问笔录、事故认定书等资料。
同时,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从车辆使用性质改变是否真正增加危险程度、改装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等关键方面进行充分的庭审准备,为维护G先生的合法权益做足功课。
04 最终结果
在庭审中,泽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充分的准备,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观点。律师指出:
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空载且静止状态,车辆使用性质的改变并未增加此时机动车的危险程度;虽然车辆存在改装行为,但对方司机并未与改装部位发生碰撞,且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对方司机自身未察明路面情况、未确保安全以及G先生违停,并非车辆使用性质改变或改装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所致。
经过激烈的庭审抗辩,法院最终采纳了泽良律师的观点,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司机家属33万余元,G先生无需承担额外赔偿(除已垫付的 15000 元),成功为G先生减轻了经济负担。
最终结果↑
这一判决结果让G先生如释重负,他对泽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辛勤付出表示由衷的感谢,案件也在公正的判决下顺利结束。
本案亲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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