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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亡,保险以“猝死”等多理由拒赔,泽良高效助赔40万元!
2025-06-16      78     

01  案件背景      


2018年5月,申女士为丈夫王先生投保了一份两全险,其中保险合同约定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的10倍,保险合同自2018年5月3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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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单↑ 


 2024年2月15日,被保险人王先生在家中突发意外,申女士立即拨打急救电话,不幸急救人员到场后王先生已经死亡,家中的顶梁柱突然倒下,在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下,申女士希望能够通过保险理赔来缓解家庭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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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诊记录↑ 



 02  保险拒赔      


然而,当申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却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认为王先生的身故不属于意外。 


王先生是因窒息身亡,并且王先生身故的时间是2024年2月15日,这一天是大年初六,属于法定节假日。根据保险合同2.3保险责任中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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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条例↑ 



 03 委托泽良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申女士在承受亲人离世的痛苦同时,还需应对保险公司复杂的拒赔理由和严格标准,这使得他们感到无助。在多次交涉无果后,申女士一家联系了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 


 经过多次咨询后,申女士女士决定将案件委托给经验丰富的泽良律师。泽良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认为保险公司对合同条款的解释明显过于严格,并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 



 04  最终结果      


在泽良专案组的持续努力和不懈追求下,经过多次的法庭辩论和证据提交,法院最终确认了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需于2025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向申女士支付保险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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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结果↑ 


 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泽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确保了申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应有的保障和实现。   

   

 

 本案亲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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