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
案例

案例

经典案例
全额助赔60万!热射病不治离世,泽良律师打破“既往症”拒赔点!
2025-06-24      107     

01  案件背景   

   

2021 年 11 月起,某工程公司连续为员工 J 先生投保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其中 2022 年度保险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附加团体疾病身故保险的保额为 60 万元。 


微信图片_20250718160202.png


  确诊证明↑ 


 2022 年 8 月 7 日,J 先生在勘探作业时突发热射病,随后多次住院治疗,被诊断为热射病、呼吸衰竭、多器官功能衰竭等病症。2023 年 10 月 10 日,J 先生因病去世,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微信图片_20250718160209.png


  提起理赔↑ 



 02  保险拒赔     


 保险公司以 J 先生的热射病发生于2021年度保单内、死亡发生在2022年度保单内,系既往症引发死亡,以既往症条款为理由拒绝赔付。 



 03 委托泽良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师迅速行动。 


先是聚焦案件焦点,指出 J 先生热射病发病于 2022 年 8 月 7 日,属于2021年度保险期间内,接着援引近因原则,强调热射病作为死亡的主要因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应在承保范围内。


 同时驳斥保险公司拒赔逻辑,说明其以死亡时间拒赔,割裂疾病发生与死亡结果的必然关联,会引发逆到的风险,家属的积极抢救治疗反而无法获赔保险金,违背生命至上原则。还强调某工程公司续保事实,保险公司接受续保,应认可 J 先生患病状态,佐证认可符合保险责任。     庭审中,泽良律师凭借完整病历等证据,有力反驳保险公司主张,助力案件走向有利结果。 



 04  最终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向J先生家属支付 60 万元保险金。法院认为,J 先生的死亡原因是热射病,该疾病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且发病时间在保险期间内。

 

微信图片_20250718160213.png


  最终结果↑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让 J 先生的家属实现了应有的权益,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遇到保险拒赔时,应借助专业法律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亲办人员          

          

微信图片_20250718155244.png

微信图片_20250718160220.png

相关律师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官网

    电话: 0592-5973521 地址: 【泽良律师总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F
    【泽良杭州分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708号 博地符星创新中心1号楼13层
    【泽良广州分所】广州市越秀区富力新天地中心46楼4604
    【泽良福州分所】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6楼1603
    【泽良龙岩分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金融中心A1栋611室
    【泽良泉州分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万达中心A座809

    友情链接: 保险理赔网 泽良婚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