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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身故,保险以“无证据、猝死”拒赔、少赔,泽良争取超十倍保险金!
2025-08-27      360     

01    案件背景

2023年3月5日,C先生因意外从楼梯摔伤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身故。此前,C先生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两全保险产品,保额约定为50万元,意在为自己以及家人提供一份保障。

事故发生后,家属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但死亡医学证明未记载摔倒导致的死亡,理赔流程一度陷入僵局。保险公司提出“证据不足”,初步认定按疾病身故标准赔付140%保费。这一处理方式与家属主张的“意外身故”存在显著分歧,双方矛盾就此发生。

02    保险拒赔

保险公司在审核过程中指出两个核心争议点:一是急救人员未在C先生体表发现明显外伤,二是户籍注销证明中填写的“正常死亡”表述。基于这两点,保险公司以“证据不足证明意外致害”为由,拒绝按意外身故保额理赔(按疾病身故标准的140%计算)。


该决定让家属难以接受——C先生生前无高血压等基础疾病史,日常从事劳动强度较高的养兔、采购等工作,亲友均证实其摔倒前健康状况良好。保险公司的结论不仅与客观事实存在偏差,更让刚经历丧亲之痛的家庭面临经济与精神的双重打击。 


03    委托泽良

面对保险公司的强硬态度,家属在悲痛中意识到必须寻求专业支持。泽良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关键漏洞:

首先,保险公司在未要求尸检的情况下即主张证据不足,违反了法定的调查义务以及指示举证义务;

其次,家属已提供目击者证词还原现场(包括扶救过程、背部新鲜擦伤)、近亲属证明C先生生前劳作能力正常等关键证据,却被保险公司选择性忽视。

泽良律师介入后,迅速制定诉讼策略,并提起诉讼。



04    最终结果

经过两次激烈的庭审,保险公司从强硬拒赔,到经法院调解,最终同意支付保险金288,884元,虽未达到意外身故全额赔付标准,但较原赔付方案提升逾10倍。这笔款项让家属在失去至亲的悲痛之时,至少家庭不会因经济困难停摆,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程序为其争取到了应有的尊重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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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良律师凭借对保险条款的精准解读、对证据链的缜密构建,再次印证专业法律支持在保险纠纷中的核心价值。案件虽以调解结案,但为同类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当消费者权益遭遇强势条款时,法律的理性光芒终将穿透迷雾。泽良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对客户的责任与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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