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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卫工被撞案:泽良工伤律师突破工作场所工伤认定难点,助工友获赔近百万元
2026-04-08      13     

广州天河某环卫公司,老黄做路面清扫工五年。20253月的一个清晨,他在黄埔大道辅路清扫垃圾时,被一辆失控的面包车撞倒,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面包车司机全责。

 

单位不认:他当时站在机动车道上

 

老黄58岁,老伴没有工作,儿子刚大学毕业。环卫公司态度明确:他自己站在机动车道上清扫,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公司不承担责任。公司不仅不申报工伤,连当月工资都扣着不发。

 

老黄儿子跑了一个多月,人社部门说需要证明因工作原因受伤。可老黄当时确实在机动车道上,这算不算违规?他找到泽良工伤律师时,眼睛哭得通红。

 

厘清工作场所工伤认定标准

 

泽良律师接案后立即研判:本案核心在于因工作原因的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清扫马路的工作场所本身就包括机动车道,这是工作性质决定的。

 

律师调取环卫公司的《路面清扫作业规程》,其中明确规定环卫工必须在机动车道内清扫垃圾。这说明公司安排的工作内容本身就包含在机动车道上作业。老黄是在执行公司指令的工作任务时被撞,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构建证据链,证明因工作原因

 

泽良律师指导家属收集证据:排班表证明老黄当日6:00-14:00当班;派工记录证明其负责路段为黄埔大道辅路;同事证言证实老黄当时正在清扫;事故现场照片显示老黄身着环卫工作服、身旁有垃圾车和扫帚;交警事故认定书记载死者正在从事道路清扫作业

 

同时,律师向广州市人社局提交法律意见书,强调:环卫工人的工作场所就是道路,不能因为工作场所存在危险性就否定工伤性质。职工执行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即使存在一定违规操作,也不影响工伤认定——除非是故意自伤或犯罪。

 

人社认定:工伤成立

 

20254月,泽良律师向天河区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环卫公司辩称员工违规操作。人社部门经调查核实,采纳律师意见,5月作出工伤认定:老黄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认定为工伤。

 

赔偿计算:双重主张,突破单位推诿

 

认定工伤后,泽良律师为家属计算全部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近百万元;丧葬补助金数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计算。因环卫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待遇由单位承担。

 

同时,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可以同时主张。泽良律师同步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向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另案处理。

 

劳动仲裁阶段,公司起初仍以违规操作推诿。泽良律师当庭出示工伤认定书、作业规程、排班表、事故认定书,完整证据链证明工作原因。面对铁证,公司同意调解。20256月,近百万元工伤赔偿款支付到位。交通事故赔偿另案处理,家属合计获赔近两百万元。

 

老黄儿子拿到赔偿款后说:我爸在马路上扫了五年,没白扫。

 

泽良工伤律师,深耕广东工伤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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