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1
77 工伤认定难,难在哪里?实践中,不少劳动者在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往往以“没有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作原因”“是个人操作失误”等理由推诿,拒绝配合申请工伤认定。法律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现实中,劳动者常常因为证据不足或劳动关系不明确,被挡在工伤认定的门外。今天,我们讲述的,就是发生在台州的一起机械操作工手指被压伤、劳动关系争议重重的工伤维权案件。在泽良工伤律师的介入下,最终突破“劳动关系”障碍,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二十余万元的工伤赔偿。
2023年11月,台州某机械加工厂的工人赵某某,在操作冲压设备时,右手手指不慎被模具压伤,导致食指和中指严重骨折。事故发生后,工厂负责人第一时间将赵某某送往医院救治,但随后对工伤赔偿一事却避而不谈。赵某某入职时,工厂并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也是通过现金发放,没有银行流水。工厂老板甚至声称,赵某某是“临时帮忙”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赵某某受伤后,不仅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用,还因手指功能受损,无法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生活陷入困境。多次与工厂协商无果后,赵某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委托泽良工伤律师介入处理。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赵某某与工厂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厂是否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泽良工伤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调查。律师发现,赵某某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在工厂工作两年有余,每月固定领取工资,且工厂为其发放了工牌、工作服,并安排了固定工位。这些事实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律师还发现,工厂为赵某某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但并未参加工伤保险,这为后续赔偿责任的承担埋下了隐患。
针对工厂可能提出的“不存在劳动关系”“非工作原因受伤”等抗辩,泽良工伤律师制定了周密的应对策略。首先,律师指导赵某某收集并固定了工牌、工作服、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次,律师调取了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并结合医院诊断证明,证明赵某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操作设备受伤,属于典型的工伤情形。此外,律师还预估了赵某某的伤情可能构成工伤九级伤残,并据此计算了各项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总计约二十余万元。
在证据准备充分后,泽良工伤律师先尝试与工厂进行协商,但工厂态度强硬,拒绝承认劳动关系,也拒绝赔偿。律师随即启动法律程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庭上,工厂仍坚持“临时帮忙”的说法,但律师出示了赵某某的工牌、考勤记录等证据,并指出工厂为赵某某投保雇主责任险的事实,足以证明双方存在稳定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最终,仲裁庭认定赵某某与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后,律师迅速向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成功认定为工伤。随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赵某某为工伤九级伤残。
在获得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后,泽良工伤律师再次与工厂协商赔偿事宜,但工厂仍以各种理由拖延。律师决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仲裁。仲裁庭上,工厂辩称赵某某的伤情未达到伤残等级,且赔偿金额过高。律师则依据鉴定结论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逐项列出了赔偿明细,并指出工厂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自行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费用。最终,仲裁庭支持了赵某某的仲裁请求,裁决工厂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二十余万元。工厂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仲裁裁决。
拿到胜诉判决后,泽良工伤律师并未松懈,而是持续跟进赔偿款的执行情况。在律师的督促下,工厂最终主动履行了判决,将二十余万元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了赵某某。赵某某收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表示:“如果没有泽良工伤律师的帮助,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而且始终站在我这边,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
本案的成功,不仅为赵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彰显了泽良工伤律师在工伤维权领域的专业实力。如果您也遇到类似工伤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热线:0592-5973521,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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