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2
57 当婚姻走到尽头,财产分割往往是比感情破裂更刺痛人心的难题。尤其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究竟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高发争议点。许多当事人以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却忽略了出资性质、还贷情况、增值部分等复杂因素叠加后可能带来的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
法律的核心原则在于: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若涉及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变更或双方共同出资装修等情形,房产的性质就可能发生微妙变化。本案中,泉州的王某某正是因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在离婚时险些失去应得的房产份额,最终在泽良婚姻家事律师的介入下,成功保住了属于自己的权益。
2021年初,泉州的王某某经人介绍与同为泉州人的林某相识,两人恋爱半年后于同年年底登记结婚。婚前,王某某的父母用多年积蓄在泉州市区为儿子购置了一套婚房,首付款支付了总房款的六成,剩余部分以王某某名义办理了按揭贷款。购房合同与不动产登记证书上,写的都是王某某一个人的名字。婚后,王某某与林某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子里,每月的房贷由王某某的工资卡直接扣除,但林某的工资则用于家庭日常开销。
这段婚姻维持了不到三年。2023年下半年,双方因性格差异和生活琐事频繁争吵,感情逐渐破裂。2024年初,林某向泉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林某的诉讼请求中,她主张这套婚房虽登记在王某某名下,但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且她对家庭付出了大量精力,因此要求分割房产的相应份额及增值部分。
王某某收到法院传票后感到既愤怒又委屈。在他看来,这套房子是父母辛苦一辈子攒钱给他买的婚房,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怎么离婚了就要分给林某?他觉得自己对这段婚姻已经仁至义尽,如今却连父母给的房子都可能保不住,实在无法接受。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某在网上搜索相关法律知识时看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发布的婚姻家事普法文章,文中对婚前房产分割问题的分析让他觉得专业且易懂。他随即拨打了泽良律所婚家专线4006191869进行咨询。电话中,律师耐心听完他的情况后,给出了初步分析:这套房产确实存在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林某有权主张相应的补偿,但具体金额和方式有较大的争取空间。王某某听后觉得律师分析透彻,当天便决定委托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代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应如何分割?具体而言,需要厘清三个层次的问题——房产的原始权属归谁、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如何计算、林某主张的份额是否合理。
接手案件后,泽良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律师发现,本案存在三个关键突破点。第一,关于房产的原始权属,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本案中,王某某的父母出资时并未作任何赠与双方的表示,且房产登记在王某某一人名下,因此该房产的首付部分及对应增值应认定为王某某的个人财产。第二,关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虽然房贷是从王某某工资卡扣除,但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林某有权主张分割。第三,关于林某主张的份额,律师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还贷记录和房产评估报告,精确计算了婚后共同还贷的总额及其在房产总价值中的占比,发现林某主张的份额明显高于法定应得比例,存在虚高成分。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王某某系统收集了以下几类关键证据:一是婚前购房的合同、发票、首付款支付凭证及银行转账记录,用以证明首付款来源于王某某父母;二是房产证及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房产登记在王某某一人名下;三是婚后还贷的银行流水明细,逐笔核对每月的还款记录;四是双方收入情况的证明,用以说明还贷资金来源;五是不动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确定房产在离婚时的市场价值。通过上述证据的整合,律师构建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还原了房产的出资来源、还贷过程及当前价值。
律师预判,林某方面可能会以婚后共同还贷为由,主张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平均分割,甚至可能提出自己对家庭贡献较大、应多分财产的观点。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详尽的还贷金额计算表和房产增值分割方案,并针对林某可能提出的家务劳动补偿等主张,准备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反驳。
在诉讼策略上,律师决定采取两步走的方案。第一步,在庭前调解阶段主动出击,向林某及其代理律师出示完整的证据材料,阐明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提出一个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避免诉讼周期过长给双方带来更多消耗。第二步,若调解不成,则在庭审中坚决主张房产的权属归属和分割比例,确保王某某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庭审过程中,双方交锋激烈。林某的代理律师主张,婚后共同还贷的行为已经改变了房产的性质,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林某在婚姻期间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事务,应当适当多分。泽良婚姻家事律师则从法律条文和证据出发,逐条反驳:首先,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王某某名下,依法属于王某某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并不改变房产的原始权属;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关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林某主张多分缺乏事实依据——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王某某亦无过错行为,林某的家务贡献并未达到需要额外补偿的程度;最后,律师提交了精确计算的分割方案,明确指出林某依法应得的补偿金额。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权属认定及婚后共同还贷的分割问题。法院采纳了泽良婚姻家事律师的观点,认定该房产的首付部分及对应增值为王某某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予分割。同时,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财产具体情况等因素,对林某主张的多分请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王某某与林某离婚,房产归王某某所有,王某某需向林某支付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的折价款共计十八万余元。相比林某最初主张的数十万元分割请求,这一结果为王某某保住了绝大部分房产权益。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长舒一口气,对泽良婚姻家事律师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如果不是遇到泽良的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保住了父母辛苦给我买的房子,更让我在离婚这件事上少了很多焦虑和不安。整个过程里,他们始终耐心地给我解释每一个步骤,让我觉得法律是有温度的。”
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4006191869,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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